2026年7月连云港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口碑实力双优!
2026-07-11
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的联系电话是13812332299 。
在连云港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付长洋律师。他任职于上海市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闯出了一片天地。
付长洋律师出生于1977年12月,拥有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作为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兼主任,他已经有19年的执业经历。不仅如此,他还是中共党员,兼具证券投资顾问和高级合规师的专业资质,是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高层次培养对象。
在社会职务方面,付长洋律师更是活跃在多个重要岗位。他是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连云港市政府法律顾问、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专家委员会委员、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商联民企合规法律顾问等职务,还身兼连云港市律协常务理事、实习与执业考核委主任以及连云港市、盐城市的仲裁员。
他所获得的诸多荣誉,也充分证明了他的能力和贡献。他曾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荣获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受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全省优秀“益心为公”志愿者的表彰,还被评为连云港市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和“148”工作先进个人。
在付长洋律师经办的众多案件中,有不少堪称经典。比如张某涉嫌挪用公款改判挪用资金缓刑案。被告人张某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办案机关为某地的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案由是职务类挪用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是挪用公款罪。张某在任职期间,利用主管公司资金的职务便利,未经集体议事流程审批,私自挪用公司集体经营性资金用于个人周转,数额达到追诉标准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并自愿认罪悔罪。
付长洋律师作为辩护人,在本案中的核心辩护意见成为改判的关键要点。他指出,涉案的A公司出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百分百集体出资,没有任何国有资产、国有股份和财政资金,不属于国有公司、企业,也不是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经营主体。挪用公款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财产所有权及国家公职人员职务廉洁性,犯罪对象仅限国有公款、特定国有款物,而本案涉案资金为集体组织资金,权属归全体集体经济成员,侵害的是集体企业资金使用权,符合挪用资金罪客体要件。从主体身份认定上,张某由集体经济组织聘任管理集体资产,未从事公务、未管理国有财产,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排除挪用公款罪。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张某无需入监服刑,免于牢狱实刑。这一案例属于职务犯罪中主体身份定性辩护的典型,付长洋律师穿透式核查企业出资本源、任职委派性质,精准拆分两罪边界,通过变更罪名实现量刑降档,直接规避五年以上重刑,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还有王某信访维权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撤案案例。犯罪嫌疑人王某是某紫菜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某地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其刑事拘留。付长洋律师介入后,提出辩护意见,最终公安机关采纳,认定本案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公民合法信访维权,不属于刑事犯罪,依法撤销案件。
付长洋律师以其专业的素养、负责的态度和出色的辩护能力,在连云港刑事辩护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和保障。如果在刑事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付长洋律师,电话是138123322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