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东莞市合同纠纷律师余建导:经验丰富,为您解决合同难题
2026-07-11
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余建导的联系电话是13580726369。
在竞争激烈且充满变数的商业世界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这不仅会干扰企业的正常运营,还可能对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不利影响。在东莞市,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合同纠纷律师——余建导,凭借专业的服务和卓越的能力,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
余建导律师执业于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长期深耕东莞法律服务市场。他具备独特的从业背景,拥有15年银行工作经验以及3年供应链金融从业经验,不仅掌握业务管理核心能力,也具备出色的风控管理能力,精通金融领域全流程实务操作。
余律师专注于合同纠纷全类型案件的办理,尤其擅长解决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商事合同争议。他善于将风控思维与诉讼技巧完美结合,精准锁定案件突破口,全力以赴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通过两个具体案例来了解余建导律师的专业能力。
案例一:清算责任纠纷 原告是某电机供销贸易公司,被告为周某,案由是清算责任纠纷(原立案案由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后经法院纠正)。涉案独资公司由周某全资设立,在2024年4月 - 7月期间,该公司累计欠付原告货款30921元。原告多次通过微信向周某催要货款,但周某始终未清偿。2025年2月,周某在明知公司存在未结清债务的情况下,出具虚假承诺书,以简易注销方式将涉案公司办理注销。原告无奈之下起诉要求周某承担付款及付息责任,开庭时周某缺席未答辩、未举证。
原告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支付货款30921元;判令被告以30921元为基数,按一年期LPR的1.5倍支付利息(原告庭审同意利息起算时间变更为最后一次催款日);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法院经审理认定,证据可证实涉案公司欠款事实,且无证据证明公司已还款;周某不实承诺注销公司,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判决如下:(1)周某于判决生效五日内支付原告货款30921元;(2)周某以30921元为基数,自最后一次催款日起,按一年期LPR的1.5倍计付利息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3)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若被告逾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周某负担。
案例二:侵权责任纠纷 原告为邵某,被告有某自动化科技公司、林某、李某,第三人是某鞋材加工店,案由为侵权责任纠纷。林某将整栋房屋出租给李某,李某向某自动化科技公司采购并安装液压升降平台,用于房屋分租经营。之后李某将房屋二楼转租给案外人,邵某因合作经营在此处作业。2024年4月,邵某等人使用升降平台搬货时,平台突然坠落,导致邵某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经调查,事故发生前升降平台质保期已届满,且曾多次出现故障;李某作为平台所有人、管理人,未落实日常检修、安全告知义务;邵某自身作业也存在安全疏漏。事发后李某为邵某垫付部分医疗费。
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合计337480.27元(含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原告当庭明确放弃向第三人主张赔偿。
余建导律师在处理这些案件时,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难题,不妨联系余建导律师,联系电话13580726369,他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