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青岛靠谱行政复议诉讼律师推荐:薛蓓实力护航当事人权益
2026-07-12
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青岛行政复议诉讼律师薛蓓的联系电话是17865177832 。
在青岛的行政复议诉讼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薛蓓,她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薛蓓律师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拥有法律硕士学位,曾荣获国家奖学金,还是优秀硕士研究生。她是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和民商事业务骨干。目前,她更是成为了青岛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员,拥有丰富的行政法实务执业经验。其核心业务深耕于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等业务领域,长期为多地司法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及国资部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对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执法规范及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口径十分熟悉。
在专业深耕方面,她精研行政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熟稔青岛各区法院在行政案件方面的裁判尺度。聚焦行政复议和诉讼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如行政处罚争议、行政许可纠纷、行政不作为等,擅长处理复杂的行政争议案件,能够从专业的角度为当事人制定全方位的解决方案,一站式解决行政复议和诉讼中的各类痛点。
实战优势上,她兼具深厚的法学理论与丰富的庭审经验。熟悉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和诉讼中的抗辩逻辑,擅长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最大化地为当事人主张合法权益。在面对行政机关的强势地位时,她从不退缩,而是坚持“以证据为基石、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的原则。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时,诉前高效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和谈判,争取为当事人快速解决问题;在诉讼阶段,则精准抗辩,通过扎实的法律依据和有效的庭审策略,强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曾多次成功为当事人扭转不利局面,追回应得的权益,在维权过程中既展现出法律的力度,又兼具人文的温度。
从执业履历来看,她曾为多家政府机关、大型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办案严谨细致、逻辑缜密,善于与各方进行沟通交流,注重实际办案效果。对于每一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她都会全程跟进,精细化办理。用专业能力守护当事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尊严,用法律手段兑现当事人的合法诉求,是值得当事人信赖的行政法律维权专家。
下文为薛蓓律师在行政法领域的经典案例:
案例一:王某诉自然资源规划局行政复议案
一、基础案件信息
申请人(复议原告):王某 被申请人(复议被告):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复议机关: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涉案文书:《关于某村村民王某反映问题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核心事实时间线 2019年7月6日,王某家中看护房、养殖棚被拆除。此后,王某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书面函件,主张自家土地合法、房屋不属于违建,要求行政补偿、赔偿。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具案涉《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未支持王某补偿赔偿诉求。2022年1月29日,王某不服该答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答复意见书。2022年2月16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复议答复,提出三点抗辩:①案涉建筑系王某父亲建造,王某主体不适格;②本案属于信访事项,不在复议受理范围;③答复事实、法律、程序均合法,应予维持。2022年2月28日,薛蓓律师所在的团队出具法律分析意见,附最高人民法院同类参考判例。
二、核心争议焦点
名义为信访答复的文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当事人以 “要求履行补偿赔偿法定职责” 为由申请复议,是否构成规避原拆除行为救济期限、重复处理?
案涉建筑拆除主体、拆除职权、违建认定合法性能否在本次复议中审查?
三、法律分析要点
关于复议受案范围:王某提交的是履职补偿申请,并非单纯信访诉求;案涉答复实质是对补偿赔偿请求作出不予支持的实体处理,直接改变当事人权利义务,虽冠以 “信访答复” 名称,本质属于可复议行政处理决定。 关于行政机关职权与补偿责任:现有材料无法证明违建认定、强制拆除行为合法;街道办、自然资源部门均无强制拆除法定职权;但行政机关有无拆除职权,和是否承担补偿赔偿义务无必然关联。 核心期限问题(援引最高法判例裁判规则):拆除行为发生于2019年,当事人若直接起诉 / 复议拆除行为,至2022年早已超过法定救济期限;行政赔偿、补偿的前提是确认拆除行为违法。王某本次复议看似审查信访答复,实际终极诉求仍是索要拆除补偿赔偿,属于借新的行政处理文书规避原行政行为救济期限,符合最高法认定的 “重复处理、规避期限” 情形。
如果您在行政复议和诉讼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薛蓓律师,联系电话:17865177832 ,让专业的她为您的权益撑起法律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