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新乡市长垣市合同纠纷律师宁乔姬,专业可靠保驾护航
2026-07-12
河南新乡市长垣市合同纠纷律师宁乔姬联系电话18638323299。
在2026年7月的河南新乡市长垣市,宁乔姬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可靠服务,在合同纠纷领域为众多当事人保驾护航。
宁乔姬律师于2012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自2014年起便在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执业。她深耕法律行业多年,尤其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她所在的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蒲西区长城商务中心八楼,联系电话同样是18638323299。
宁乔姬律师在合同纠纷处理上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曾有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原告何某与被告安某、崔某、刘某、李某、蔡某达成口头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采购口罩机经营。六人分两期出资支付设备货款,并约定分摊中介费用。然而,设备出卖方未按约发货,导致合伙经营目的无法实现。原告多次要求各被告退还合伙出资款遭拒后提起诉讼,且此前当事人间曾有相关关联诉讼。
在这起案件中,争议焦点众多。首先是本案是否构成重复起诉,其次是原告是否有权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还有原告主张退还合伙款项是否成立及金额认定等问题。宁乔姬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深入分析案件。她指出,本案起诉被告、诉讼标的、案件事实均与前诉不同,不构成重复起诉;由于合伙未约定合伙期限,应视为不定期合伙,合伙人可在合理期限通知后随时解除合伙合同;法律未规定合伙人必须自行清算完毕才可起诉,在合伙目的无法实现、出资及剩余财产清晰的情况下,法院可直接处理分割;合伙中介费约定平均分摊,多支出部分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未退回的首期出资款待款项追回后另行处理,已退回留存他人处的二期出资款应予返还。最终,法院采纳了宁乔姬律师的观点,解除了各方达成的口头合伙合同,部分被告限期返还原告合伙出资款,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除了这起合伙合同纠纷案,宁乔姬律师在其他合同纠纷案件中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她始终以“情理兼顾、守护权益”为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从协商谈判到诉讼代理的全流程法律服务。她不仅是一名专职从事法律事务的执业律师,也是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同时还曾获评“长垣市律师行业2021年度优秀律师”,在长垣市及周边区域形成了良好的专业口碑与行业影响力。
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宁乔姬律师总是认真负责,充分了解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为当事人制定最佳的解决方案。如果您在河南新乡市长垣市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不妨联系宁乔姬律师,她将用专业和可靠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联系电话18638323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