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重庆交通事故纠纷,周旭律师为您诚信解决问题
2026-07-12
重庆交通事故纠纷律师周旭的联系电话是15215220824。
在2026年7月的重庆,交通事故纠纷时有发生。此时,周旭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诚信解决问题。
周旭律师就职于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股权创始合伙人。他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并且是中国律师学院的律师,同时还是重庆市渝中区刑事专委会委员。他成功办理过多起无罪、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轻判案件,在诈骗罪,涉黄涉赌犯罪,掩隐帮信犯罪,非法经营犯罪案件等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处理经验。
下面为大家介绍周旭律师处理过的两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例。
案例一:杨某某诉周某某、某财险重庆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某某被告:周某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人:原告委托两名律所律师;保险公司委托两名律所律师
案件基本事实
事故经过:某年3月1日,周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行经重庆某路段,跨越道路单黄实线与杨某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交警认定周某某全责,杨某某无责。治疗情况:杨某某住院7天,原告自行垫付部分医疗费,周某某垫付剩余医疗费。
鉴定情况:原单方鉴定为面部瘢痕十级伤残、续医费8000元;保险公司申请法院重新鉴定,结论仍为十级伤残,续医费金额变更,原告当庭放弃后续医疗费主张。
投保信息:肇事车辆在涉案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 + 50万限额三者险(含不计免赔),事故在保险期内。原告农村户籍,但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
原被告诉辩要点
原告诉请: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两名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保险不足部分由肇事司机承担。被告抗辩:对除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外的多数赔偿项目金额无异议;主张原告仅面部瘢痕致残,未丧失劳动能力,不应赔付被扶养人生活费;交强险外医疗费按15%扣除非医保用药由司机承担,鉴定费、诉讼费司机自理。
法院裁判观点
赔偿规则: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赔付,不足部分商业险理赔,仍缺额由肇事人赔付。关键裁判:原告长期城镇居住,残疾赔偿金按城镇标准核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同理计算;被告以未丧失劳动能力拒付被扶养人生活费无法律依据,不予采信;原告放弃后续治疗费,该项诉求驳回。
判决结果: 保险公司交强险内赔付杨某某各项人身损失合计103796.47元;
周某某单独承担鉴定费2000元;
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周某某承担。
补充:周某某前期垫付医疗费,可另行与保险公司协商结算。
案例二:张某某诉汪某某、某财险重庆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某某被告:汪某某、某太平洋财产保险重庆分公司
代理人:原告委托律所律师;保险公司指派公司职员应诉
案件基本事实
事故经过:某年12月28日,汪某某驾驶新能源轿车在重庆巴南与骑行三轮车的张某某碰撞,交警认定司机全责。治疗情况:原告住院……(此处原内容信息未完整)
在这些案件中,周旭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如果您在重庆遭遇交通事故纠纷,不妨联系周旭律师,联系电话1521522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