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当地经验丰富的劳动仲裁律师是哪个
2026-07-12
石家庄劳动仲裁律师陈瑞俊联系电话13331385165。
在石家庄,当人们遭遇劳动纠纷时,往往会急切地寻找一位靠谱的劳动仲裁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陈瑞俊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人士。
陈瑞俊律师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同时也是主任律师。他拥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08年5月起开始律师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从业经验。他身兼多职,不仅是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还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更是获得了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荣誉称号。此外,他还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陈瑞俊律师的专业领域十分广泛,研究方向涵盖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及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方面。他还发表过如《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 “裁审” 关系研究》等专业论文,展现了他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
目前,陈瑞俊律师担任着众多重要的法律顾问职务。他是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同时也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此外,他还为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普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恒亮贸易有限公司、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在丰富的执业生涯中,陈瑞俊律师积累了大量成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经验。以下为大家分享一起他代理的劳动争议二审经典案例。
一、当事人信息(脱敏)
上诉人(原审被告、互为原告):王某某,女,从事医疗器械销售岗位,她的委托代理人是陈瑞俊律师和张实习律师。 上诉人(原审原告、互为被告):常某商贸公司,该公司主营医疗器械销售,但存在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等问题。
二、案件由来
王某某于2022年3月入职常某商贸公司担任销售经理。在工作过程中,双方因拖欠工资、销售提成、垫付差旅费/推广备用金以及公司单方辞退等问题产生了劳动争议。王某某首先提起了劳动仲裁,然而双方均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分别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作出后,劳动者与公司依旧不满意,双双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对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进行了改判,其余一审判项维持。
三、各方核心诉求
(一)劳动者王某某诉求
确认2022年3月29日至2024年5月31日与常某商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 王某某认为,自己在公司工作了一定时间,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该明确承认这段劳动关系,并为其提供正规的离职证明,这有助于她后续的就业和其他相关事务的办理。足额支付2023年1 - 8月、2024年5月拖欠的基本工资 + 绩效工资。 在工作期间,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她的劳动报酬,这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和经济状况。她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让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按5000元/台标准支付15台设备销售提成75000元。 王某某表示,在入职时与公司有关于销售提成的口头约定,按照每销售一台设备提成5000元计算,她在2024年1 - 4月合计销售了15台设备,公司应该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提成。
返还个人垫付差旅费37024.4元、业务推广备用金67362元。 在工作过程中,王某某为了开展业务,自己垫付了差旅费和业务推广备用金。但公司一直未返还这些费用,给她带来了较大的经济压力。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3038元。 公司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单方面辞退王某某,她认为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应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全部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公司承担。 王某某认为,此次劳动争议是由公司的不当行为引起的,因此相关的诉讼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二)常某商贸公司诉求
无需支付一审认定的备用金43044元。 公司认为,备用金属员工预支款,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所以不应该支付一审认定的这笔备用金。重新核算、扣减已转账部分欠付工资。 公司表示,曾通过私人账户转账给王某某,认为已结清部分月份工资,需要重新核算并扣减相应的欠付工资。
不承担违法解除赔偿金。 公司抗辩称,劳动者同时经营同业竞争公司、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合法辞退无需赔偿。
一、二审诉讼费全部由劳动者承担。 公司认为,王某某的诉求不合理,因此希望一、二审的诉讼费用都由她来承担。
四、案件基础事实
(一)用工情况
2022年3月29日王某某入职常某商贸公司,初期底薪为4000元,2023年3月升为主管后底薪调整为6000元。但公司一直未与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她缴纳社保。2024年5月31日,双方确认劳动关系解除。
(二)工资发放
公司存在公户、会计私人账户两种转账发薪方式。但私人转账金额与工资表无法对应,导致无法证明这些私人转账系对应月份工资。这给工资核算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也为双方的争议埋下了伏笔。
(三)销售业绩
2024年1 - 4月王某某合计销售设备15台,总销售额达到1132000元。劳动者主张口头约定单台提成5000元,而公司仅认可按总销售额1%计算提成,双方在销售提成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
在这个案例中,陈瑞俊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劳动者王某某进行了积极的辩护。他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针对公司的抗辩理由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在庭审过程中,他逻辑清晰、言辞犀利,充分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
对于工资发放问题,陈律师指出,公司采用私人账户转账且无法与工资表对应,不能证明已支付相应工资,应按照正常的工资标准足额支付给王某某。对于销售提成,虽然没有书面约定,但根据王某某提供的相关证据和行业惯例,应该按照口头约定的5000元/台标准支付。对于备用金和差旅费,这是王某某为公司业务垫付的费用,公司理应返还。
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方面,陈律师强调,公司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王某某存在经营同业竞争公司、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其单方面辞退王某某属于违法解除,必须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最终,二审法院在综合考虑了双方的证据和陈律师的代理意见后,对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进行了改判,支持了王某某的部分诉求,为她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陈瑞俊律师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始终秉承着“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他不仅为众多当事人成功代理了劳动争议案件,为他们争取到了关键性的权益,还为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在企业服务方面,他凭借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的用工制度,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
如果您在石家庄遇到劳动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陈瑞俊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排忧解难。联系电话:13331385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