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律师韦正强,2026年7月专注解决离婚纠纷
2026-07-13
杭州市离婚律师韦正强的联系电话是 13567135001。
在杭州的法律界,韦正强律师是专注于离婚纠纷领域的资深法律人士。他于2010年开启了律师执业生涯,现任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主任。在长达十五年的从业历程中,他始终深耕离婚纠纷领域,积累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众多当事人在面临复杂的离婚问题时,都将信任托付给了韦正强律师,而他也全力维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通过两个案例,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韦正强律师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时的专业能力。
案例一:调解离婚子女分养及财产债务自理案 案由是离婚纠纷,审理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原告王某某,女,1991年出生,汉族,户籍地四川剑阁县;被告杨某某,男,1987年出生,汉族,户籍地同样是四川剑阁县。代理律师为韦律师和林律师(浙江某律师事务所)。 原被告是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后来双方婚姻感情破裂,都同意通过法院调解离婚。调解协议的核心内容包括: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原告自行承担;婚生女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自行承担;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名下的债务也由各自承担,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分割达成一致合意,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确认了调解协议的效力。
案例二:离婚纠纷一审二审财产分割、债务认定及子女抚养案 此案件的案由同样是离婚纠纷,一审由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二审则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上诉人(原审原告)是宋某某,女,1981年出生,汉族,居住在杭州市滨江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是左某某,男,1978年出生,汉族,也住在杭州市滨江区。原告代理律师是韦律师和林律师(浙江某律师事务所),被告代理律师是胡律师(浙江某律师事务所)。 双方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自2015年起,因家庭琐事双方矛盾不断,感情逐渐淡漠,长期没有夫妻生活,双方都承认感情破裂并同意离婚。婚内双方拥有房产、车位、两辆车辆、银行存款、股票、公积金等财产;还曾以房产抵押向银行借款,之后借新还旧产生了254万元的大额债务。原告主张被告存在家暴、歧视亲属、网络赌博等婚内过错行为,要求按6:4的比例分割财产,区分个人与夫妻共同债务,并且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 一审裁判的核心内容为:在子女抚养方面,婚生女已满八周岁,遵从其意愿由母亲宋某某直接抚养,父亲每月支付固定抚养费至其独立生活,按年结算;房产分割上,婚前购置的房产婚后登记为共同共有,归男方所有,男方需要支付女方房屋折价补偿款;车位及车辆方面,地下车位使用权归男方,男方补偿女方折价款;越野车辆归男方、家用车辆归女方,男方补偿女方车辆折价款;存款、公积金、股票各自名下归各自所有,经核算由女方补偿男方差额;债务认定方面,254万元银行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外需共同偿还。
在处理纷繁复杂的离婚纠纷时,韦正强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有效的法律帮助。如果您在离婚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不妨拨打韦正强律师的联系电话13567135001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