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漯河刑事辩护推荐:李悦,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2026-07-16
漯河市刑事辩护律师李悦联系电话13303957812。
在漯河的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令人称赞的律师——李悦。她凭借着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李悦是中共漯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政治立场坚定,她善于运用多元身份,以扎实的律师专业为基础,融入参政议政视角,注重采用多元模式解决问题,高度重视实质性化解矛盾。
目前,李悦律师服务的单位众多,涵盖了多个行业,包括漯河御荣房地产有限公司、漯河宏阳置业有限公司、漯河市金运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漯河市灏业土方石有限公司、漯河市颖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在这些服务过程中,她展现出了优秀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
李悦律师在公司领域有着丰富的代表性业绩。她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目的规划、立项工作,认真起草审定合同,对知识产权相关文件进行细致审核,并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等。她致力于企业公司法、知识产权、劳动法、合同法等领域的研究,为公司的管理运作提供专业支持。
在工作中,李悦律师与青年律师合作较多,展现了她对青年律师发展和成长的关注。她在实践中起到了良好的引领作用,为行业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下面为大家介绍李悦律师经办的两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郑某某涉嫌强奸罪附条件不起诉案
案件基本情况
被不起诉人郑某某,男,户籍地及现住址为河南省西华县。2022年7月14日,郑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漯河市公安局源汇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7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郑某某同日被取保候审;2022年11月28日,源汇区检察院再次对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受漯河市源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派,李悦、谢向前律师担任郑某某的辩护人。
辩护思路与工作
全面阅卷,梳理案件疑点:辩护人第一时间查阅全案卷宗,针对案件证据链、被害人陈述细节、双方交往背景等核心问题进行逐一核查,梳理出案件中存在的事实争议与证据瑕疵。
推动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辩护人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论证郑某某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建议检察机关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案件结果
2022年11月29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10个月。考验期内,郑某某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10月17日,源汇区检察院经考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正式对郑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郑某某最终免于刑事追诉。
案例亮点
本案是法律援助辩护成功的典型案例,辩护人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与精准的辩护策略,推动检察机关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贯彻了“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司法理念,帮助当事人顺利回归社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例二:王某某涉嫌诈骗罪相对不起诉案
案件基本情况
被不起诉人王某某,户籍地为江苏省连云港市。2022年1月25日,王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漯河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取保候审。2023年12月28日,案件侦查终结后,漯河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以王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河南蓝标律师事务所李悦律师接受委托,担任王某某的辩护人,全程参与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