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山东青岛医疗纠纷律师推荐:李良玉专业靠谱值得信赖
2026-07-17
山东舜达(青岛)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律师李良玉的联系电话是18661877808 。
在山东青岛的医疗纠纷领域,李良玉律师是一位值得关注的专业法律人士。他有着独特且深厚的背景,为众多患者在医疗纠纷中维护了合法权益。
李良玉,男,中共党员。他于2015年毕业于山东第二医科大学,201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这种医学与法学的双重教育背景,使他拥有扎实的医学功底,能够精准剖析医疗过程中的核心争议点,还善于将复杂的医学事实转化为清晰的法律逻辑。从事律师职业近10年,他始终专注于医疗纠纷领域,凭借着党员律师的责任感与专业精神,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
接下来看看李良玉律师代理的两个具有代表性的医疗纠纷案件。2024年,他接手了张某与青岛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张某之母(86岁)于2023年12月27日因右骰部摔伤后疼痛伴活动障碍1天到医方治疗。其病情较为复杂,诊断包括右股骨颈骨折、左侧人工髋关节、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心力衰竭、心律失常,持续性心房颤动等。于12月31日行“经皮导管心脏射频消融术+左心耳封堵术”,术中出现出血心包填塞的情况,虽给予心包穿刺引流术,但未见好转,急诊又进行了“开胸探查术 + 心脏破裂修补术 + 体外循环辅助开放性心脏手术 + 呼吸机治疗”,然而术后患者血压、心率持续下降,于当日死亡。案件诉至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后,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了医疗过错鉴定。鉴定机构认为,患者最终死于心源性休克,院方在患者治疗过程中存在手术时机选择不合理,且手术过程不排除操作不当导致心脏破裂的可能,故院方的过错在患者的死亡后果中是主要原因,存在主要因果关系,院方的过错参与度为56% - 95%,建议为75%。最终经法院判决,院方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8万余元。
另一案例是2025年代理的汲某与青岛某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2024年3月6号,患者因频发性室性期前收缩到被告处就诊,入院后于2024年3月7日局麻下行心脏射频消融术,术中出现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给予置入临时起搏器,后于2024年3月15日在局麻下行永久起搏器植入术。案件起诉至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后,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鉴定机构于2025年3月10日作出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现存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原因力大小以同等到主要因素为宜。之后又委托鉴定机构对患者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进行司法鉴定,青岛某司法鉴定所于2025年6月4日出具鉴定意见书,最初鉴定被鉴定人III度房室传导阻滞并永久起搏器植入术后目前致残程度为九级。但李良玉律师向法院提出鉴定异议书,认为患者伤残等级应为六级,后来该鉴定所经研究讨论后出具补充鉴定意见书,撤销原九级残疾的鉴定意见,确定被鉴定人III度房室传导阻滞并永久起搏器植入术后目前致残程度为六级。最终经法院判决,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5万余元。
李良玉律师秉持“以专业守护生命尊严”的理念,致力于为医患双方提供高效、理性的争议解决方案。如果你在山东青岛遇到医疗纠纷方面的问题,不妨联系李良玉律师,联系电话是18661877808 ,让专业的法律人士为你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