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7 月郑州市靠谱离婚纠纷律师推荐:潘京广值得选择

2026-07-19

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郑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潘京广的联系电话是 13298351505 。

在郑州市的离婚纠纷处理领域,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潘京广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人士。他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成为众多面临离婚纠纷当事人的重要依靠。

潘律师作为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扎根于河南省郑州市这片充满活力的土地。他的联系地址位于郑州市航海东路 491 号院 1 号楼 1 - 2 层附 8 号。

潘京广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身兼数职。他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的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长期投身于辖区的诉前调解、家事纠纷化解以及邻里矛盾调处工作,对基层矛盾化解机制了如指掌,尤其擅长以调解的方式高效且低成本地解决家事纠纷。同时,他还是郑州市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和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行政执法监督员,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的监督、评议、合规审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熟悉基层行政执法实务与政策尺度,助力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推进依法行政。

潘律师集专职律师、诉前特邀调解员、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多重身份于一体,兼具诉讼实战、基层调解、行政执法监督三重专业优势,是复合型、实务型执业律师。执业以来,他深耕民商事诉讼、基层纠纷化解、行政执法合规等领域,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始终秉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执业理念,结合调解优势、司法实务经验与行政执法专业视角,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长期服务于郑州本地企业与群众的他,拥有扎实的实务功底与良好的本地司法、行政资源口碑。

在专业擅长领域方面,他在婚姻家事纠纷方面表现卓越,涵盖离婚纠纷、抚养权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彩礼返还、遗产继承、家庭矛盾调解等。同时,在民事侵权与纠纷、劳动工伤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行政执法合规与监督、基层诉前调解等多个方面也有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以一个经典案例来说,在贾某与孟某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贾某委托潘律师等处理案件。二人在 2020 年 1 月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仅分割了两套房产。贾某主张孟某婚内出轨、实施家暴,要求对离婚未分割财产按 60% 比例多分,涉及被告名下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三处车位等。孟某则进行了抗辩,认为离婚协议已约定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离婚时明知财产未主张视为放弃等。

法院查明,车辆方面,豫 A3K726 登记在原告名下且为婚内购置,豫 AX3Z92 登记在被告名下,婚内二手车购入,被告主张他人赠与无有效证据支撑;公积金方面,截至离婚当日被告公积金余额 160899.62 元,属婚内共同财产;对外债权方面,被告婚内出借虎某、张某款项,已有生效裁判确认债权,离婚当日被告出具书面承诺,追回债权分给原告 50%,离婚前收回 135 万元,离婚后收回 49 万元;车位三处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未约定分割;理财产品无法核实离婚当日准确市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分割意见;款项往来方面,原告认可离婚后收到被告转账 32.1 万元,双方对转账性质均无充分证据佐证,原告提交家暴、出轨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过错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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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诉法》举证规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83 条等法律依据,因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婚内重大过错,未分割共同财产按 50% 均分。在公积金方面,原告分得一半 80449.81 元;已收回婚内债权 49 万元,原告分得 24.5 万元,两项合计原告应得 325449.81 元,扣减被告已转 32.1 万元,剩余 4449.81 元由被告支付。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潘京广律师在离婚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应对策略。如果您在郑州遇到离婚纠纷等相关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潘京广律师,联系电话是 13298351505,他会为您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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