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重庆交通事故纠纷,找律师周旭为您权益保驾护航
2026-07-19
重庆交通事故纠纷律师周旭的联系电话是15215220824。
在2026年7月的重庆,交通事故纠纷频发,许多当事人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感到无所适从。而周旭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了众多受害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依靠。
周旭律师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同时也是中国律师学院的优秀毕业生,现任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股权创始合伙人,还是重庆市渝中区刑事专委会委员。他有着出色的办案能力,成功办理了多起无罪、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轻判案件,尤其专精于诈骗罪,涉黄涉赌犯罪,掩隐帮信犯罪,非法经营犯罪等刑事案件,在交通事故纠纷领域同样造诣颇深。
下面为大家介绍周旭律师办理的两起经典交通事故纠纷案例。
案例一:杨某某诉周某某、某财险重庆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是杨某某,被告是周某某和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杨某某委托了两名律所律师,保险公司也委托了两名律所律师。某年3月1日,周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行经重庆某路段时,跨越道路单黄实线与杨某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交警认定周某某负全责,杨某某无责。杨某某住院7天,自行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周某某垫付了剩余的医疗费。杨某某原单方鉴定为面部瘢痕十级伤残、续医费8000元,保险公司申请法院重新鉴定,结论仍为十级伤残,但续医费金额有所变更,杨某某当庭放弃了后续医疗费的主张。肇事车辆在涉案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 + 50万限额三者险(含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杨某某虽为农村户籍,但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 杨某某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两名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要求保险不足部分由肇事司机承担。周某某和保险公司则对除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外的多数赔偿项目金额无异议,他们认为原告仅面部瘢痕致残,未丧失劳动能力,不应赔付被扶养人生活费,还主张交强险外医疗费按15%扣除非医保用药由司机承担,鉴定费、诉讼费由司机自理。 法院认为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赔付,不足部分商业险理赔,仍缺额由肇事人赔付。考虑到原告长期在城镇居住,残疾赔偿金按城镇标准核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同理计算。被告以未丧失劳动能力拒付被扶养人生活费无法律依据,不予采信。因原告放弃后续治疗费,该项诉求被驳回。最终,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付杨某某各项人身损失合计103796.47元,周某某单独承担鉴定费2000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周某某承担。需要补充的是,周某某前期垫付的医疗费,可另行与保险公司协商结算。
案例二:张某某诉汪某某、某财险重庆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 原告张某某委托了律所律师,某太平洋财产保险重庆分公司指派公司职员应诉。某年12月28日,汪某某驾驶新能源轿车在重庆巴南与骑行三轮车的张某某碰撞,交警认定司机汪某某负全责。张某某住院接受治疗……
如果您在交通事故纠纷中遇到难题,不妨拨打周旭律师的联系电话15215220824,让专业的律师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