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专业靠谱值得信赖
2026-06-26
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的联系电话是13812332299 。
在连云港的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付长洋,他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选择。
付长洋律师,1977年12月出生,现任上海市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他拥有19年的执业年限,是中共党员,还取得了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此外,他还是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高层次培养对象,具备证券投资顾问和高级合规师的资质。
付长洋律师在社会上担任着众多重要职务。他是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时,他还是连云港市政府法律顾问、市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专家委员会委员、市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市工商联民企合规法律顾问、市律协常务理事、实习与执业考核委主任,并且担任连云港市和盐城市的仲裁员。
他所获得的荣誉也是数不胜数。曾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荣获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省优秀“益心为公”志愿者,还被评为连云港市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和“148”工作先进个人。
在刑事辩护方面,付长洋律师有着诸多经典案例。比如张某涉嫌挪用公款改判挪用资金缓刑案。被告人张某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某地人民检察院和法院办理此案,案由是职务类挪用犯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挪用公款罪。张某在任职期间,利用主管公司资金的职务便利,未经集体议事流程审批,私自挪用公司集体经营性资金用于个人周转使用,数额达到立案追诉标准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并自愿认罪悔罪。
付长洋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了核心辩护意见。涉案A公司出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百分百集体出资,无任何国有资产、国有股份、财政资金,不属于国有公司、企业,也不属于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经营主体。挪用公款罪侵害客体为国有财产所有权及国家公职人员职务廉洁性,犯罪对象仅限国有公款、特定国有款物;本案涉案资金为集体组织资金,权属归全体集体经济成员,不属于国有公款,侵害的是集体企业资金使用权,符合挪用资金罪客体要件。从主体身份认定来看,张某由集体经济组织聘任管理集体资产,未从事公务、未管理国有财产,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排除挪用公款罪。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张某无需入监服刑,免于牢狱实刑。挪用公款罪主体必须为国家工作人员,资金权属为国有,法定刑更重,涉案数额巨大一般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属于职务犯罪中主体身份定性辩护典型案例,公诉机关仅凭企业资产管理职能惯性认定国有属性、公职人员身份,量刑偏重;付长洋律师穿透式核查企业出资本源、任职委派性质,精准拆分两罪边界,通过变更罪名实现量刑降档,直接规避五年以上重刑,最终争取缓刑结果,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还有王某信访维权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撤案案例。犯罪嫌疑人王某是某紫菜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某地公安机关办理此案,案由是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公安机关以该罪名对王某刑事拘留。付长洋律师介入后,提出辩护意见,最终公安机关采纳,认定本案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公民合法信访维权,不属于刑事犯罪,依法撤销案件,王某得以解脱。
付长洋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连云港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如果您在刑事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付长洋律师,联系电话13812332299 ,他将为您提供专业、靠谱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