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推荐:付长洋资质全,为您打赢官司
2026-06-26
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的联系电话是13812332299 。
在2026年7月的连云港刑事辩护领域,付长洋律师无疑是一颗耀眼的明星。他所在的上海市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为他提供了坚实的后盾和广阔的发展平台。
付长洋律师出生于1977年12月,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至今已执业19年。他不仅是律所的高级合伙人、主任,还是中共党员,有着坚定的政治信仰和职业操守。他毕业于南京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同时还是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高层次培养对象、证券投资顾问和高级合规师,这些多元化的身份和资质,让他在法律领域有着更全面的认知和更专业的能力。
付长洋律师担任着众多社会职务,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委员、连云港市政府法律顾问等,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行业内的权威地位,也让他有机会参与到更多的法律事务和社会治理中。
他所获得的荣誉更是数不胜数,司法部表彰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表彰全省优秀“益心为公”志愿者等,这些荣誉是对他工作的高度认可和肯定。
下面通过两个经典案例,更能体现付长洋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
在张某涉嫌挪用公款改判挪用资金缓刑案中,被告人张某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他在任职期间,利用主管公司资金的职务便利,未经集体议事流程审批,私自挪用公司集体经营性资金用于个人周转使用,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自愿认罪悔罪。
公诉机关指控张某犯挪用公款罪,但付长洋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了核心辩护意见。他指出,涉案A公司出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百分百集体出资,无任何国有资产、国有股份、财政资金,不属于国有公司、企业,也不属于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经营主体。挪用公款罪侵害客体为国有财产所有权及国家公职人员职务廉洁性,犯罪对象仅限国有公款、特定国有款物;而本案涉案资金为集体组织资金,权属归全体集体经济成员,不属于国有公款,侵害的是集体企业资金使用权,符合挪用资金罪客体要件。同时,从主体身份认定,张某由集体经济组织聘任管理集体资产,未从事公务、未管理国有财产,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排除挪用公款罪。最终,法院采纳了付长洋律师的意见,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张某无需入监服刑,免于牢狱实刑。这个案例属于职务犯罪中主体身份定性辩护典型案例,付长洋律师穿透式核查企业出资本源、任职委派性质,精准拆分两罪边界,通过变更罪名实现量刑降档,直接规避五年以上重刑,最终争取缓刑结果,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另一个案例是王某信访维权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撤案案例。犯罪嫌疑人王某是某紫菜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某地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王某刑事拘留。付长洋律师介入后,提出本案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公民合法信访维权,不属于刑事犯罪的辩护意见。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他的意见,依法撤销案件,王某得以解脱。
如果您在连云港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不妨联系付长洋律师,他将以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3812332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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