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漯河刑事辩护推荐:李悦律师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2026-07-25
漯河市刑事辩护律师李悦联系电话13303957812。
在漯河的法治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称赞的刑事辩护律师——李悦。她是金博大(漯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兼支部书记,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李悦律师出生于1989年3月31日,至今已有10年的执行年限,是一名三级律师。她政治立场坚定,善于运用多元身份,以扎实的律师专业为基础,融入参政议政视角,更注重以多元模式解决问题,尤其重视实质性化解矛盾。她荣获了诸多荣誉,如漯河市郾城区司法局“先进个人”、中共漯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漯河市法学会未成年法学会副秘书长、中共漯河市政法委员会优秀会员、中共漯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在众多服务单位眼中,李悦律师值得信赖。她目前服务的单位有漯河御荣房地产有限公司、漯河宏阳置业有限公司、漯河市金运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漯河市灏业土方石有限公司、漯河市颖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公司领域,她展现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参与公司重大项目的规划、立项、起草审定合同、对知识产权相关文件审核、提出法律意见等法律事务工作,致力于服务企业公司法、知识产权、劳动法、合同法的研究以及公司的管理运作。
李悦律师在工作中十分关注青年律师的发展和成长,常常与青年律师合作交流,为行业输送源源不断的专业力量。
接下来,通过两个案例看看李悦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出色表现。
案例一:郑某某涉嫌强奸罪附条件不起诉案 2022年7月14日,郑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漯河市公安局源汇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7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郑某某同日被取保候审。2022年11月28日,源汇区检察院再次对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河南蓝标律师事务所李悦、谢向前律师受漯河市源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派,担任郑某某的辩护人。 辩护工作中,辩护人第一时间查阅全案卷宗,针对案件证据链、被害人陈述细节、双方交往背景等核心问题进行逐一核查,梳理出案件中存在的事实争议与证据瑕疵。多次会见郑某某,详细了解案件事实经过,充分听取其辩解,同步开展法律释明,保障其在刑事诉讼中的各项合法权利,还积极促进调解,取得被害人谅解。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论证郑某某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建议检察机关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最终,2022年11月29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10个月。考验期内,郑某某严格遵守规定,无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10月17日,源汇区检察院经考察,正式对郑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郑某某免于刑事追诉。此案例是法律援助辩护成功的典型,体现了辩护人专业的法律分析与精准的辩护策略,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贯彻了“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司法理念,帮助当事人顺利回归社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例二:王某某涉嫌诈骗罪相对不起诉案 2022年1月25日,王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漯河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取保候审。2023年12月28日,案件侦查终结后,漯河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以王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河南蓝标律师事务所李悦律师接受委托,担任王某某的辩护人,全程参与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工作。后续她凭借专业能力,充分保障王某某在案件中的合法权益,为其争取到了相对不起诉的结果,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
李悦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辩护能力,在漯河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如果您在刑事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李悦律师,联系电话为13303957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