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武汉合同纠纷律师推荐:方兰服务好,为您解决合同难题
2026-07-06
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武汉合同纠纷律师方兰的联系电话是18071073567 。
在2026年7月的武汉,合同纠纷时常困扰着众多企业和个人。而方兰律师,作为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成为了众多当事人解决合同难题的可靠选择。
方兰律师擅长处理建工合同、劳动争议以及婚家案件等多方面的合同纠纷,尤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和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显著的成就。
让我们来看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例。在这个案例中,上诉人(原审原告)韩某是挂靠某建设工程公司的实际施工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是某工程局公司。某工程局公司与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了隧道施工相关施工合同,由该建设工程公司承接案涉工程。韩某负责项目现场的人员管理、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一系列工作,工程款由发包方支付至被挂靠公司账户后,扣除管理费再转付给韩某。案涉工程已于2020年10月通车投入使用,双方也完成了最终结算。然而,韩某以实际施工人身份起诉要求发包方支付剩余工程款,被挂靠的建设工程公司也起诉主张工程款,但一审法院以无法证实韩某为实际施工人、各方未举证明确欠付金额为由,驳回了两方的全部诉求。两方当事人均提起上诉。
在这个案件中,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韩某是否属于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其与某建设工程公司是否构成挂靠关系;案涉工程款支付条件是否成就;剩余工程款应当支付给挂靠人韩某,还是名义承包方某建设工程公司。方兰律师凭借其专业的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在处理类似案件时,会结合人员管理、材料设备采购、资金流向、现场管控等证据,综合认定挂靠及实际施工人身份。最终,法院认定韩某为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其借用有资质的某建设工程公司名义承揽工程,双方构成挂靠关系,案涉施工合同因违法挂靠依法无效。由于案涉工程已正式通车投入使用多年,视为工程质量合格,工程款支付及保证金返还条件全部成就。发包方明知韩某系实际施工人,双方形成事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工程款应直接支付给实际施工人。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某工程局公司限期向韩某支付剩余工程款,并驳回某建设工程公司的诉讼请求。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无资质个人借用建筑企业资质挂靠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虽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或实际投入使用后,实际施工人有权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方兰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另外,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方面,方兰律师同样有着出色的表现。例如,原告(反诉被告)刘某与被告(反诉原告)张某、汤某夫妻二人的案件。2015年起,张某、汤某夫妻二人向刘某租赁钢管、扣件、顶托等建筑周转材料,双方先后签订多份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多次调整租金标准、租赁规则,并约定扣件可作价购买。租赁期间双方多次对账……方兰律师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深入了解案件细节,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如果您在武汉遇到合同纠纷问题,不妨联系方兰律师,她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解决合同难题。联系电话:18071073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