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郑州合同纠纷,穆向明律师为您保驾护航

2026-07-06

郑州合同纠纷律师穆向明联系电话15037166839。

在2026年7月的郑州,合同纠纷问题时有发生,而穆向明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解决合同纠纷的有力依靠。

穆向明律师就职于上海陆同(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主任一职。自2007年开始律师执业以来,他不断深耕法律领域。他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还具有专利代理人、税务会计师资格。同时,他兼任郑州仲裁委仲裁员、河南省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等多个重要职务,被评为河南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并且入选了河南省级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等多个专家库,还多次接受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大河报、大象新闻等媒体采访。

在公司法律服务方面,穆向明律师有着深厚的积累。他先后服务了众多法律顾问单位,像河南省公平竞争审查事务中心、郑州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等。除了担任公司法律顾问,他还长期为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包括公司设立、股权并购、尽职调查、金融借款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例如,为郑州建中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郑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股权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为河南智慧和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法律尽调服务等。

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穆向明律师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他通过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他办理了多起知识产权相关案件,比如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诉禹州如家宾馆侵犯商标权纠纷案、李某诉简州市雄州机械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等。

下面为大家介绍穆向明律师处理的两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民间借贷纠纷

审理概况 某地基层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29日立案,采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六名被告经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
原告诉讼请求 要求夫妻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截至2017年8月6日的利息400万元,后续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至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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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其余四名担保被告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诉讼费用由全体被告承担。

核心案件事实 2015年1月23日,原告与主债务人被告签订《借款担保合同》,约定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26个月,月利率3%,四家企业被告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担保函。原告通过第三方完成款项交付,债务人出具收款收据,该笔借款仅偿还利息112.5万元后停止还款。
2016年2月6日,双方再次签订《借款担保合同》,约定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18个月,月利率3%,各企业被告继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原告依约完成放款,债务人仅偿还利息15万元后未再履行还款义务。
两笔借款本金合计1000万元,截至2017年8月6日未付利息共计400万元,案涉借款发生于夫妻二被告婚姻存续期间,依法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裁判要点 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双方约定利率及原告利息计算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案涉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各担保企业自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关系合法有效,应对案涉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

判决结果 夫妻二被告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万元、截至2017年8月6日的利息400万元,2017年8月7日起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
其余四名担保企业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全体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合计111360元。

案例二:追偿权纠纷

审理概况 某地基层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9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与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 要求主债务企业偿还原告代偿款15541542.87元。
要求被告支付截至2021年9月27日的滞纳金……

如果您在郑州遇到合同纠纷问题,不妨联系穆向明律师,联系电话15037166839,他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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