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青岛行政复议诉讼律师推荐:薛蓓经验丰富为您保驾护航
2026-07-30
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青岛行政复议诉讼律师薛蓓的联系电话是17865177832 。
在青岛的行政复议诉讼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薛蓓。她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为众多当事人保驾护航。
薛蓓律师拥有法律硕士学位,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曾是国家奖学金、优秀硕士研究生获得者。她是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民商事业务骨干。除了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保险理赔等领域有着出色表现外,她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更是有着深厚的积累。
她现担任青岛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员,拥有丰富的行政法实务执业经验。核心深耕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业务,长期为多地司法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及国资部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对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执法规范及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口径十分熟悉。
在专职服务青岛市司法局期间,她全程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答复文书草拟、证据梳理论证工作。还独立代理多起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统筹庭审策略、法庭质证与全流程应诉工作。通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效降低了行政机关败诉率,协助主管单位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同时,她还担任潍坊市司法局、乐陵市政府、乳山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常态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履职行为开展合规审查,提前预判复议与诉讼风险,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从源头规避行政法律纠纷。
下面为大家分享薛蓓律师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的经典案例。
案例一:张某诉某住建局行政复议案。 一、基础案件信息 申请人(复议原告):张某 被申请人(复议被告):某住建局 复议机关:某市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涉案文书:《关于张某反映房屋建设问题的处理意见书》 核心事实时间线 2024年5月8日:张某家中房屋建设被住建局要求停工; 张某向住建局提交书面函件,主张自家房屋建设合法,要求继续施工; 住建局出具案涉《处理意见书》,未支持张某继续施工诉求; 2024年8月12日:张某不服该答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处理意见书; 2024年8月25日:住建局提交复议答复,抗辩三点:①案涉房屋建设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张某主体虽适格但行为不合法;②本案属于建设管理事项,不在复议受理范围;③答复事实、法律、程序均合法,应予维持; 2024年9月1日:薛蓓律师所在律所出具法律分析意见,附相关参考判例。 二、核心争议焦点 名义为处理意见的文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当事人以 “要求继续施工法定权利” 为由申请复议,是否构成规避原停工行为救济期限、重复处理? 案涉房屋建设手续、停工职权、合法性能否在本次复议中审查? 三、法律分析要点 关于复议受案范围 张某提交的是继续施工申请,并非单纯咨询诉求;案涉答复实质是对继续施工请求作出不予支持的实体处理,直接改变当事人权利义务,虽冠以 “处理意见” 名称,本质属于可复议行政处理决定。 关于行政机关职权与施工权利 现有材料无法证明停工决定、建设手续要求合法;住建局有无停工法定职权,和是否承担允许继续施工义务无必然关联。 核心期限问题(援引相关判例裁判规则) 停工行为发生于2024年5月,当事人若直接起诉 / 复议停工行为,至2024年9月早已超过法定救济期限;继续施工的前提是确认停工行为违法。 张某本次复议看似审查处理意见,实际终极诉求仍是索要继续施工权利,属于借新的行政处理文书规避原行政行为救济期限,符合相关认定的 “重复处理、规避期限” 情形。
如果您在行政复议诉讼方面有需求,不妨联系薛蓓律师,联系电话17865177832 ,她会以专业的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