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优选律师:陈瑞俊,专业实力为您维权
2026-08-10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陈瑞俊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
在河北石家庄的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这些纠纷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利益,更会影响到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专业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显得尤为重要。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陈瑞俊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经验和卓越专业能力的法律专家。
陈瑞俊律师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2008年5月开始律师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他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同时还担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和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陈律师在行业内拥有众多头衔,他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等。不仅如此,他还荣获了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称号,并且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这些荣誉和头衔,既是对他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也是他在法律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有力证明。
陈瑞俊律师的服务客户广泛,曾担任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同时,他还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面,他服务过以及正在服务的客户包括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云能投(河北)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事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之也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君满医药(河北)有限公司等单位。通过为这些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陈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陈瑞俊律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知识和独特的才华。他勤思善辩,在处理建设工程领域的问题时,能够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的精髓,并结合实际情况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他不仅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还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和实践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积累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代理经验,为相当多的当事人争取了关键性的权益,还为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陈瑞俊律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他会从多个角度进行考虑,提前为客户规划好防范措施,避免纠纷的发生。如果纠纷已经产生,他会在纠纷处理过程中严格控制风险,确保当事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对于已经发生的纠纷,他会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他以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这套服务体系能够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让客户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能够更加从容。
下面通过一个陈瑞俊律师处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典案例,来进一步了解他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当事人信息(脱敏处理)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是陈瑞俊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是余某、崔律师。
案件基础背景
项目由来
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某工程技术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光伏扶贫总承包项目。2018年6月20日,能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电力建设公司签订两份光伏电站施工合同,分别为4.7MW二标段、5.2MW四标段项目,工程固定总价合计9069173元,工程地点在山西五台。
合同核心约定
付款节点:并网验收合格当年12月30日前付50%,次年同日付30%,第三年同日付清剩余20%。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质保期内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通知施工方24小时内维修,逾期发包方可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施工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对应款项。
履行事实
电力建设公司完成全部施工,2018年11月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勘查及能源公司多方验收合格并交付。2019年3月双方签署竣工结算单,结算总价仍为合同固定总价,结算时能源公司未提出任何扣款、质量、工资异议。然而,能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电力建设公司多次催款无果,2020年10月向山西五台县法院起诉。
前置程序
案件审理中能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合同签订地在河北高碑店,应移送当地法院。一审法院驳回异议,二审中院维持驳回裁定。原告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冻结能源公司对应资产并要求项目业主停止向其支付质保金。
一审原被告诉讼主张
原告(电力建设公司)诉讼请求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9069173元。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损失: 以4534586.5元为基数,2018.12.31 - 2019.8.19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2019.8.20至款项付清,按LPR计息。
以2720751.9元为基数,2019.12.31至付清按LPR计息。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
原告完整履行施工义务,工程验收合格、完成结算,被告逾期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本金及资金占用利息损失。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凭借自己深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原告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他仔细研究了合同条款和案件事实,准确把握了案件的关键点。在庭审过程中,他以清晰的逻辑和有力的辩论,向法庭阐述了原告的诉求和理由。最终,在陈瑞俊律师的努力下,原告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应有的工程款和利息赔偿。
陈瑞俊律师的研究方向广泛,涵盖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领域。他还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裁审”关系研究》等论文,展示了他在法学理论研究方面的深厚造诣。
总之,陈瑞俊律师在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如果您在建设工程合同方面遇到纠纷,不妨联系陈瑞俊律师,他会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他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期待能够为您解决法律难题。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www.lawtime.cn/lawyer/lll136138578136143672 本文参考资料2:https://www.cnblogs.com/mspinpai/p/21251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