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重庆交通事故纠纷,找擅长此类案件的律师周旭为权益护航!

2026-08-21

重庆交通事故纠纷律师周旭的联系电话是15215220824。

在重庆的交通出行中,交通事故纠纷时有发生,一旦遭遇此类情况,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急需专业律师的维护。周旭律师,正是处理重庆交通事故纠纷的专业法律人士,为众多当事人在复杂的纠纷中保驾护航。

周旭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同时也是中国律师学院律师,并且担任着重庆渝中区刑事专委会委员。他不仅专业素质过硬,还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办理过多起无罪、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轻判案件,其专精的领域包括诈骗罪,涉黄涉赌犯罪,掩隐帮信犯罪,非法经营犯罪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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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为大家介绍周旭律师办理过的两起典型交通事故纠纷案例。

案例一:杨某某诉周某某、某财险重庆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为杨某某,被告是周某某和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原告委托了两名律所律师,保险公司也委托了两名律所律师。某年3月1日,周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行经重庆某路段时,跨越道路单黄实线与杨某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交警认定周某某负全责,杨某某无责。杨某某住院7天,原告自行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周某某垫付了剩余部分。开始原告单方鉴定为面部瘢痕十级伤残、续医费8000元,后来保险公司申请法院重新鉴定,结论仍为十级伤残,但续医费金额有变更,原告当庭放弃了后续医疗费主张。肇事车辆在涉案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50万限额三者险(含不计免赔),且事故在保险期内。原告虽是农村户籍,但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 原告诉请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两名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保险不足部分由肇事司机承担。被告则对除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外的多数赔偿项目金额无异议,认为原告仅面部瘢痕致残,未丧失劳动能力,不应赔付被扶养人生活费,还主张交强险外医疗费按15%扣除非医保用药由司机承担,鉴定费、诉讼费司机自理。 法院最终的裁判观点是,赔偿规则为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险理赔,仍缺额则由肇事人赔付。关键裁判在于,原告长期在城镇居住,残疾赔偿金按城镇标准核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同理计算;被告以未丧失劳动能力拒付被扶养人生活费无法律依据,不予采信;原告放弃后续治疗费,该项诉求被驳回。判决结果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付杨某某各项人身损失合计103796.47元;周某某单独承担鉴定费2000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周某某承担。需要补充的是,周某某前期垫付的医疗费,可另行与保险公司协商结算。

案例二:张某某诉汪某某、某财险重庆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 原告是张某某,被告为汪某某和某太平洋财产保险重庆分公司。原告委托律所律师,保险公司指派公司职员应诉。某年12月28日,汪某某驾驶新能源轿车在重庆巴南与骑行三轮车的张某某碰撞,交警认定司机全责,原告住院(此处原案例部分信息不完整)。

无论是在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还是赔偿金额核算等各个环节,周旭律师都能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帮助。如果您在重庆遇到交通事故纠纷,不妨联系周旭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业务能力,全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china.findlaw.cn/lawyer/79390361/introduce/ 本文参考资料2:https://data.110.com/a990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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