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东莞市合同纠纷律师推荐:余建导可靠之选
2026-07-07
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余建导的联系电话是13580726369。
在东莞的法律服务市场中,合同纠纷问题一直是企业和个人面临的常见法律难题。而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的余建导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成为了众多当事人解决合同纠纷的可靠选择。
余建导律师深耕东莞法律服务市场,拥有15年银行工作经验以及3年供应链金融从业经验。这种独特的经历使他兼具业务管理与风控管理核心能力,精通金融领域全流程实务操作。他专注于合同纠纷全类型案件的办理,尤其擅长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商事合同争议的解决。余律师以风控思维与诉讼技巧相结合,能够精准锁定案件的突破口,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为大家介绍余建导律师处理的两个成功案例。
第一个案例是清算责任纠纷。原告是某电机供销贸易公司,被告为周某。涉案独资公司由周某全资设立,在2024年4月 - 7月期间,该公司累计欠付原告货款30921元。原告多次通过微信向周某催要货款,但周某均未清偿。2025年2月,周某在明知公司存在未结清债务的情况下,出具虚假承诺书,以简易注销方式将涉案公司办理注销。原告遂起诉要求周某承担付款及付息责任,本案开庭时周某缺席未答辩、未举证。原告的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支付货款30921元,判令被告以30921元为基数,按一年期LPR的1.5倍支付利息(原告庭审同意利息起算时间变更为最后一次催款日),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法院经审理认为,证据可证实涉案公司欠款事实,且无证据证明公司已还款;周某不实承诺注销公司,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判决周某于判决生效五日内支付原告货款30921元;以30921元为基数,自最后一次催款日起,按一年期LPR的1.5倍计付利息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若被告逾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周某负担。
第二个案例是侵权责任纠纷。原告是邵某,被告为某自动化科技公司、林某、李某,第三人是某鞋材加工店。林某将整栋房屋出租给李某,李某向某自动化科技公司采购并安装液压升降平台,用于房屋分租经营。后李某将房屋二楼转租给案外人,邵某因合作经营在此处作业。2024年4月,邵某等人使用升降平台搬货时,平台突然坠落,造成邵某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经查,事故发生前升降平台质保期已届满,且曾多次出现故障;李某作为平台所有人、管理人,未落实日常检修、安全告知义务;邵某自身作业亦存在安全疏漏。事发后李某为邵某垫付部分医疗费。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合计337480.27元(含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并要求三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原告当庭明确放弃向第三人主张赔偿。在余建导律师的努力下,案件得到了合理的处理。
如果您在东莞遇到合同纠纷相关问题,不妨联系余建导律师,他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是1358072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