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可靠刑事辩护律师刘伦:精通刑案辩护,口碑出众护航当事人权益
2026-09-02
在山东泰安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令人信赖的刑事辩护律师——刘伦。他凭借着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绽放着独特的光芒,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刘伦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是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还是高级企业合规师和专利代理师。他现任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青年文体委员会副主任,担任泰安市岱岳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事、泰安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以及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他还荣获了2022年度和2023年度泰安市优秀律师的称号。
自2016年起,刘伦多次参加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刑事辩论赛。在2018年的华东六省一市辩论赛中,他所在的团队荣获“团体优秀奖”,个人荣获“优秀新人奖”。此外,他还是泰安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泰安市法治医保志愿服务团成员。
刘伦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众多经典案例。
范某某体育彩票非法经营案
案情简介
范某某从事实体经营,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通过建立群聊进行空头投注的方式非法经营体育彩票。公诉人起诉范某某涉嫌非法经营,获利金额约240万元,刑期预计在6年左右。
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刘伦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介入此案。接受委托后,刘伦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他认为范某某确实存在非法经营的事实,但对获利金额、流水以及自首问题持有异议。刘伦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降低了获利金额并认定了自首。
辩护思路
刘伦认为,虽然范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但在认定非法经营事实后,应着重关注获利和经营流水情况,减少经营流水可降低定罪量刑的刑期,扣减获利金额能帮助委托人减少退赔金额及相应罚金。同时,要关注主客观情况,范某某在经营过程中部分获利金额在收取佣金时已扣除,这部分款项不应计入获利金额。经过多方谈判,刘伦说服了公诉人,扣减了近180万元的获利,大幅缩减了退赃和罚金,为委托人争取了最大利益。对于自首的认定,若被告人仅对案件事实和情节有部分异议,仍应认定为自首。
办案结果
经过与检察院多次协商,最终认定获利金额为64万元,刑期由6年降低至3年10个月。
其他经典案例
于某某及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刘伦通过深入剖析税务政策与刑事司法边界,成功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某涉及烟草非法经营罪,在侦查阶段,刘伦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为其争取到取保候审的决定。
陈某某涉及外汇对敲非法经营罪,在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后,刘伦进行流水分析,剔除相应的非对敲流水事实,成功帮助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
张某某涉嫌挪用公司公款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立案后,刘伦多次与公安机关及后期检察院沟通,在张某某偿还公司款项后,最终为其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
巩某某涉嫌贷款诈骗罪,刘伦在公诉阶段介入,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剔除合法支出。
刘伦律师以其专业的素养、负责的态度和出色的辩护能力,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他始终坚守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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