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市经验丰富的合同纠纷律师马翊晴,为您解决合同难题
2026-09-02
专业守护:马翊晴律师伴您破解合同难题
在河南新乡,合同纠纷的问题时常困扰着众多当事人。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马翊晴,她专注于合同纠纷领域,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解决各类合同难题。
马翊晴律师是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她履历丰富,有着扎实的法律素养和深厚的专业功底。自 2021 年 8 月起,她开启了自己的律师执业生涯,先是在河南伟兴律师事务所积累经验,从 2022 年 9 月至今,在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继续深耕,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
在工作经历方面,马翊晴律师有着多重身份。她是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还担任着环境资源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这些经历不仅让她在法律界拥有了更广阔的视野,也使她能够接触到更多类型的案件,从而进一步丰富自己的办案经验。
马翊晴律师的业务范围广泛,在民商事、合同纠纷、婚姻家事、银行金融等领域都有着出色的表现,尤其在合同纠纷领域更是有着深厚的积累。她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继承、金融等领域积累了丰厚的诉讼与非诉经验,对复杂合同借贷类案件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和处理方式。她还先后担任郑州市及新乡市房地产领域、建设工程领域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为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太平洋保险公司、天安财产保险公司等多家金融、保险机构提供长期法律服务,凭借着专业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在学术研究上,马翊晴律师也颇有建树。她在国家级期刊科学导报发表了《行政相关人的认定标准研究 ——基于行政审判案例的统计分析 》,展现了她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研究能力。同时,她也获得了众多荣誉,如 2021 年 12 月获市律协颁发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系列活动“律师心向党,建工新时代“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三等奖,2022 年度至 2025 年度也多次获得河南中原法汇律师所的先进个人、最大进步奖、特殊贡献律师等荣誉。
下面为大家分享马翊晴律师处理过的一些经典合同纠纷案例。
民间借贷(兄妹债务加入)案例
基本案情
原告是于某,被告一是李某,被告二是李某哥哥。李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于某分次转账借款合计 170 万元,款项全部转入李某个人账户。借款发生两个月后,李某找来亲哥哥在打印好的借据借款人处签字,借据载明借款 170 万,约定月息 2.5 分,落款倒签为借款当日。后续李某分多笔向于某转账本金、利息合计 524750 元。李某哥哥一审抗辩称签字时是空白借条,仅帮妹妹走账,未实际收款、无借款合意,还申请指纹鉴定(自身仅签字未按手印);李某称自己是实际借款人,哥哥不知情。
法院裁判要点
借款本金核算:双方确认出借总额 170 万,原告自愿将李某全部转账 524750 元抵扣本金,一审认定剩余本金 1175250 元;二审新增查明李某另有 2 万元还款未计入,改本金为 1155250 元。指纹鉴定不予准许:签字与捺印具备同等合同成立效力,被告自认亲笔签名,指纹真伪不影响案件事实认定,驳回鉴定申请。
债务加入认定:李某哥哥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列明借款事实的借据借款人处签字,属于《民法典》552 条规定的债务加入,应对案涉借款本息、保全保函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利率处理:原告主动放弃高息,变更诉求按 2024 年 8 月 LPR 一年期标准计息,法院予以支持。
裁判结果
李某十日内偿还本金 1155250 元及对应利息、保函费 1938 元;李某哥哥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二审诉讼费由二被告主要承担。
典型启示
亲属在借条借款人处签字,即便未实际收款、款项由他人使用,构成债务加入,需连带还债;仅签字无手印不免除借款人责任,法院不会单纯因指纹问题启动鉴定;事后补签借条,签字人无法以 “签字时为空白纸” 对抗善意出借人。
分公司盖章民间借贷(表见代理 + 总公司兜底)案例
基本案情
原告是李某,被告一是王某,被告二是某建筑分公司,被告三是总公司(某建筑工程公司)。王某与该分公司两任负责人均为亲属,长期实际管控分公司、持有公章、对外以分公司工程名义借款。原告多次向王某个人账户转账合计 120 万元,后双方签订《还款计划书》,债务人列明王某 + 分公司,加盖分公司公章,确认借款本金 120 万,月息 2 分。
当您在合同方面遇到难题,不妨选择马翊晴律师。她会以专业的态度、精湛的业务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帮您化解合同纠纷,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本文转自 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289956 本文转自 2: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334412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