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郑市优质买卖合同纠纷律师推荐:徐喜飞专注领域成果丰、口碑佳
2026-09-03
在郑州市新郑市,如果您遭遇买卖合同纠纷,那么徐喜飞律师或许会是您解决问题的得力帮手。
徐喜飞律师就职于河南安可睿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的主任律师。他还是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公司法委员会委员,新郑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05年他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专业,之后还取得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自2009年取得执业证后,他在法律行业已耕耘17年,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在当事人中口碑甚好。
徐喜飞律师擅长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在合同起草、修改审查方面颇具心得,尤其是在买卖合同纠纷领域,他有着深厚的专业积累。同时,他在租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技术转让服务合同纠纷等方面也成绩不俗,在办理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法律案件及相关法律事务时,也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徐喜飞律师在处理买卖合同纠纷方面的经典案例。在某起案例中,上诉人(原审被告)是某建设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为某商贸公司,此案经历了一审、二审两个审理程序。某商贸公司向某建设有限公司的多个工程项目提供加气砖、砂浆等物资,双方签订了多份物资购销合同。然而,针对其中一个新区工程项目的加气砖结算出现了争议。书面合同约定单价随当地建材信息价浮动,但商贸公司称签约前双方协商的是固定单价,合同浮动调价条款是建设方工作人员上传合同时未删除,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而且项目过程中的月度统计表均按固定单价签字确认。不过建设公司坚持应当执行合同浮动调价条款,要求扣减部分货款。一审法院采信微信聊天记录、月度统计表等证据,认定双方实际磋商为固定单价,按照固定单价核算货款。建设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此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案涉工程项目蒸压加气砼块应当适用浮动单价还是双方磋商的固定单价进行结算。裁判要点显示,虽书面合同约定价格浮动条款,但项目商务经理聊天记录承认签约谈的是固定单价,浮动条款属于上传文本时遗留,无法在线上系统修改;项目履行过程中多份月度统计表均实际按固定单价确认,并未执行浮动调价;综合磋商过程、履行行为,认定双方真实合意是固定单价,建设公司要求扣减货款依据不足。最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建设公司向商贸公司支付对应拖欠货款以及按LPR计算的各段逾期利息。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徐喜飞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精准的判断,帮助当事人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取得了良好的结果。如果您在郑州市新郑市遇到买卖合同纠纷相关问题,不妨考虑寻求徐喜飞律师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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