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品牌网,优质企业推荐榜信息B2B平台

0731-88886666

全郑州比较好的离婚纠纷律师刘莉:深耕该领域,为您权益保驾护航

2026-09-03

在郑州的离婚纠纷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赞誉的律师——刘莉。她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成为众多当事人在婚姻困境中的坚实依靠。

刘莉律师拥有18年的执业年限,是天津东方(郑州)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所位于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85号新闻大厦天福座13层a/b座。她不仅在法律专业上有着深厚的造诣,还身兼多个重要身份,是河南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委员、河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委员以及郑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委员。曾经,她还荣获2010年度洛阳市优秀律师的称号,更是现行法规《洛阳市中小学生人身损害赔偿条例》的主要立法成员之一,并且担任法院系统特邀调解员。

刘莉律师尤其擅长处理重大、复杂的婚姻家事类案件。无论是离婚分割公司股权、离婚分割结构复杂且多元化的家庭财产,还是分割上市公司激励股权、原始股权,亦或是追回恶意隐匿的巨额家庭财产、追回赠与第三者的大额财产以及处理家庭信托等事务,她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见解。

就拿赵某与张某离婚纠纷案来说。赵某和张某婚后育有一子,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了房产、车辆,双方名下还有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保险理财产品等。赵某父母曾出资21万元用于二人购房,双方也出具书面证明确认了该笔出资。然而,婚后两人矛盾不断,张某与案外人有不正当交往,转账记录中出现了520、1314等特殊金额,同时双方均有部分大额资金去向存疑。赵某起诉离婚,请求判决离婚、子女归自己抚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张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由张某承担购房借款21万元,并且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张某则进行了抗辩,称向案外人转账是业务往来,向母亲转账是归还借款,21万元购房出资是父母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称赵某有家暴行为,不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同时要求分割未办理产权证的共有房屋。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并提起上诉。最终,二审对车辆分割部分予以改判,其余维持一审裁判。

文章插图

在这个案例中,刘莉律师凭借着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在子女抚养方面,婚生子已满八周岁,明确表示愿意跟随赵某生活,结合实际居住现状,判归赵某抚养,刘莉律师帮助赵某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同时结合张某收入水平,酌情认定每月抚养费2000元,从分居起诉之日起开始计算抚养费。在房产处理上,婚后购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尚未完成过户至二人名下,法院暂不处理所有权分割,由赵某居住使用,待具备办证条件后,双方另行起诉分割。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车辆经过双方竞价后归张某所有,张某向赵某补偿折价款;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婚后个人缴纳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相互折抵后各自名下归各自所有;失效保险现金价值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双方银行、网络资金互相抵扣分割。对于转移财产认定,张某与案外人存在双向互相转账,且对方转账金额更多,不能单方面认定张某向对方转账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赵某自身也存在大额资金无法说明去向,认定双方均存在财产转移情形,互不适用少分财产规则。在夫妻共同债务方面,父母出资购房,在没有明确赠与意思表示,且夫妻双方出具书面证明确认出资事实的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借款,由二人各承担一半。另外,张某存在婚内与他人不正当交往的重大过错,刘莉律师为赵某争取到了判决张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元,而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赵某构成家庭暴力。

刘莉律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为众多面临离婚纠纷的家庭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本文转自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1061545 本文转自2: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33402080.html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全郑州比较好的离婚纠纷律师刘莉:深耕该领域,为您权益保驾护航

文章链接:

上一篇:昆明市选沃尔沃专修,云南沃之捷值得考虑

下一篇:天津口碑好的交通事故律师程金环,深耕事故领域为当事人维权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