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口碑出众,深耕领域为当事人劳动争议维权保驾护航
2026-09-06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专注劳动领域,为当事人权益全力守护
在青岛的法律服务市场中,有这样一位律师——刘爱玉,她凭借着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在劳动争议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刘爱玉律师就职于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她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的她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自2018年起,她就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至今已有14年的执业年限。她的服务核心地区为山东 - 青岛,律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7号华夏基石A栋19楼。
刘爱玉律师常年专注于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她不仅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还积极投身法律实践。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她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同时,她还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及其他劳动专项法律服务,也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提供方案。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她都有着很强的实践操作经验。
在处理多起大型国企、外企裁员、搬迁群体性争议时,刘爱玉律师建立了“提前介入 + 分层沟通”机制,成功化解了员工安置纠纷、员工集体维权案等,避免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问题,她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为企业规避违法用工成本。
刘爱玉律师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她现任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推动着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律师执业以来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
下面为大家分享一起刘爱玉律师代理的典型案例。职场中,“旷工辞退”常被企业当作管理“杀手锏”,但只要缺乏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据,不仅无法实现管理目的,反而要倒赔一大笔钱!很多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往往因不懂法而陷入被动,而专业律师的介入,就是打破困境的关键。
基本案情:李某于2017年4月1日入职乙公司,勤恳工作7年多。2024年6月,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在此之前乙公司负责人口头通知李某安排其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就绪后再另行通知到岗。此后,李某一直按要求居家办公,乙公司也一直向其支付工资至2024年8月份。2024年9月18日,乙公司突然向李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李某自2024年6月18日起连续旷工,经公司多次通知仍拒不到岗”。2024年9月30日,乙公司为李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解除原因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办案经过: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是:李某是否构成“旷工”,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刘爱玉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梳理关键证据,重点从两方面突破:一是质疑“旷工”事实的真实性:乙公司主张李某旷工,却未能提交任何有效证据证明曾通知李某到新地址(城阳区)上班;相反,在企业声称的“旷工期间”,公司仍正常向李某支付工资,这与“旷工”事实互相矛盾,企业的主张缺乏事实支撑。二是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瑕疵: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也是至关重要的合同内容,工作地点的变更,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本案中,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属于重大工作地点变更,依法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从乙公司提交的证据来看,既无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记录,也无法证明李某“不同意到新地址上班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构成严重违纪,因此企业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理应承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代理结果:法院全面采纳刘爱玉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主张李某旷工的依据不足,且未通知李某到岗上班,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当,最终判决乙公司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刘爱玉律师在青岛的劳动争议领域,用专业与责任,为当事人的权益撑起了一片法治的蓝天。
本文转自1:https://china.findlaw.cn/lawyer/34466989/ 本文转自2: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840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