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铜仁市口碑较好的交通事故律师林旭推荐
2026-09-06
铜仁市值得信赖的交通事故律师——林旭
在铜仁市,当人们遭遇交通事故纠纷时,常常会感到迷茫和无助,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林旭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交通事故问题的可靠选择。
林旭律师自2019年起投身职业律师行业,是贵州凯星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所在的律所位于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商务港5号楼27楼2716 - 2718号。在贵州省内,林旭律师专注于处理各类法律纠纷,尤其是在交通事故案件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下面为大家分享林旭律师办理的两个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金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金某因交通事故不幸受伤,经专业鉴定构成九级伤残。肇事车辆投保的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公司(人寿财险黔南支公司)却主张,金某自身患有左膝关节骨性关节炎,且司法鉴定建议伤病参与度为50%,所以仅愿意承担50%的赔偿责任。金某陷入了困境,于是委托林旭律师代理维权。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受害人自身疾病对伤残后果的参与度,是否构成减轻侵权人及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林旭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深入的研究分析,为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最终,二审法院(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代理律师的意见。法院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受害人无责,其自身疾病仅是客观因素,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损害后果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属于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因此,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某全部损失379,718.69元。
这个案例确立了“体质状况或疾病参与度不能减轻侵权责任”的重要裁判规则。明确指出,在受害人对事故的发生无过错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能以“多因一果”为由,要求按参与度比例扣减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损失。
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李某免费搭乘刘某的电动二轮摩托车,途中与刘某浪驾驶的机动车相撞受伤,构成十级伤残。交警认定刘某主责,刘某浪次责,李某无责。然而,肇事机动车方保险公司提出,李某左膝骨性关节炎对伤残有同等作用,应按参与度扣减赔偿。同时,还指出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乘坐非营运车辆,自身存在过错。林旭律师接受李某委托,为其提起诉讼。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其一,受害人自身疾病参与度能否减轻侵权人责任;其二,免费搭乘非营运车辆,乘客是否应自担部分责任。林旭律师在庭审中据理力争,详细阐述了法律观点。法院最终认为,李某自身疾病与交通事故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能减轻侵权人责任。但认定李某明知车辆非营运仍乘坐,自身存在一定过错,酌情减轻了驾驶人刘某的赔偿责任比例,并相应调整了保险公司的赔付比例。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34,079.85元,刘某赔偿7,160元。
该案再次强调了“伤病参与度”不必然减轻侵权责任的原则。同时也给乘客们提了个醒,在明知车辆性质或驾驶人无证等情况下乘坐,即使事故认定无责,也可能因自身过错被法院判定承担一定责任。
如果您在铜仁市遭遇交通事故纠纷,不妨考虑林旭律师,他将用专业的服务为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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