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选经验丰富合同纠纷律师?平现鹏值得考虑
2026-09-07
想在临沂市寻靠谱合同纠纷律师?平现鹏是可选之选
在如今的经济活动中,合同纠纷可谓是无处不在。无论是大型企业之间的合作,还是小型商户的交易往来,都可能因为合同相关问题而陷入纠纷的漩涡。在临沂市,如果您正面临合同纠纷的困扰,想要寻找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为您排忧解难,那么平现鹏律师值得您深入了解。
平现鹏律师执业于山东临商律师事务所,该律所秉承“敬业、专业、团队、规范”的办所理念,以及“临讼不惧,普惠众商”的服务理念。平律师依托丰富的实践经验,根据每位客户的自身业务特点以及具体的需求,能够为客户精心量身定做专业的服务团队,助力客户妥善解决合同纠纷问题。
平现鹏律师曾处理过多起合同纠纷类的案件,我们通过几个案例来了解一下他的专业能力。
在某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中,上诉人(原审被告)是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为熊某,原审被告还有某药业公司、某建设工程公司。具体案情是某药业公司将生产基地项目发包给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总包单位又与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了专业分包合同,而熊某与该分包公司签订了《木工劳务承包施工合同》,约定包工包料包内架搭设,不过熊某并无劳务施工资质。熊某组织人员进场施工,按照总包单位的要求开展作业,还采购了部分施工材料,总包单位直接向熊某班组发放了劳务费,还在案涉工程量汇总表上签字盖章,备注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时间,并表明剩余款项按回款分批支付。之后熊某起诉要求三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一审认定熊某系借用分包公司资质施工,与总包单位形成事实施工合同关系,判决由总包单位承担付款责任。总包单位不服提起上诉,主张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直接付款属于代发农民工工资,不能推定事实合同,不应突破合同相对性判令总包方担责。二审中双方分别提交了分包合同、付款凭证、微信沟通记录等证据,平现鹏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细致的分析,助力案件走向合理的裁决。最终二审法院认为,案涉书面合同缔约主体为熊某与分包公司,总包单位向班组付款属于农民工工资代付行为,双方并未形成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依据合同相对性改判,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分包公司向熊某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对应利息,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分包公司承担。
还有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原告是某银行支行,被告为周某、王某。周某、王某向某银行支行申请极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发放贷款 111000 元,并约定了借款期限。借款到期后二被告未能足额清偿本息,产生了利息、罚息,银行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偿还全部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并承担诉讼、保全相关费用。由于其中一名被告处于服刑状态,案件分别通过互联网开庭、赴监狱现场开庭的方式审理。平现鹏律师积极参与调解过程,凭借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促成各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于约定期限前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若逾期未足额履行,银行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二被告负担,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
平现鹏律师先后获得了临沂市兰山区司法局、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授予的“优秀普法志愿者”,以及临沂市工总会、临沂市司法局授予的“临沂市职工信得过律师”、“临沂市五一劳动奖章”“践行沂蒙精神好律师”等荣誉称号。这些荣誉既是对他过往工作的肯定,也是他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有力证明。
如果您在临沂市遇到合同纠纷问题,不妨考虑平现鹏律师,他会用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本文转自1:http://szb.xnnews.com.cn/sqsd//202608/t20260819_5300255.htm 本文转自2: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1386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