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靠谱土地纠纷律师推荐:刘连柱专业深耕,为您排忧解难
2026-09-20
内蒙古鄂尔多斯土地纠纷维权:刘连柱律师的专业之道
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土地纠纷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而在这片领域,有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刘连柱,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土地纠纷难题。
刘连柱律师执业于内蒙古首佳律师事务所,律所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自 2016 年 6 月 2 日首次执业至今,截至 2026 年,他已经拥有了 10 年的执业经历。在这漫长的职业生涯中,他始终保持着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任何处罚记录,并且每年的执业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展现出了高度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刘连柱律师在土地纠纷领域的经验十分丰富,他累计公开代理过 100 多件案件,其中高频办案法院包括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东胜区人民法院等。这些经历让他对土地纠纷案件的处理流程和法律适用有了深刻的理解和把握。
下面,我们通过几个具体案例来了解刘连柱律师在土地纠纷案件中的精彩表现。
在某自然人诉某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纠纷案中,原告为孙姓某自然人,被告为某镇人民政府,刘连柱律师作为被告方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原告主张其向被告邮寄递交履责申请,要求被告撤销搬迁补偿协议、返还承包土地并开展土地复垦、支付超期临时用地使用费,被告收到申请后未在法定期限予以答复,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被告不作为行为违法,并判令被告履行对应职责、承担诉讼及律师服务相关费用。刘连柱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深入的案件分析,向法院阐明案涉履责事项并不属于被告法定履职范围,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起的履行职责之诉缺乏请求权基础,起诉不符合行政诉讼受理条件,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
再看赵姓某自然人与刘姓某自然人买卖合同纠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为赵姓某自然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为刘姓某自然人,刘连柱律师作为被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本案源自双方早年签订的地基买卖协议,上诉人起诉要求对方配合办理房屋及土地过户登记,并承担相应违约金。一审法院以案涉土地属于宅基地,非本集体成员不得受让为由,认定案涉买卖协议无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刘连柱律师在二审中帮助法院查明案涉土地实际为国有划拨用地,纠正了一审对于土地性质的事实认定瑕疵。又因双方协议未约定过户登记相关条款,最终二审法院认定上诉人请求办理过户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还有某建材公司诉某煤炭公司土地承包合同侵权纠纷案,原告为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为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另有两名第三人,刘连柱律师担任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原告从第三方处流转取得 162 亩荒山土地承包经营权,支付高额承包费并开展土地平整作业,后续发现案涉土地处于被告采矿作业范围,地下被采空导致土地无法实际使用,遂起诉请求被告赔偿土地承包款、土地平整费用以及资金占用利息。刘连柱律师积极收集证据,为原告争取合法权益。法院审理查明采矿行为客观造成案涉土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支持了原告土地承包款的赔偿请求;虽因原告无法充分举证土地平整费用实际发生金额,该部分诉求被驳回,资金占用费也因无充分依据未获支持,但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赔付土地承包损失,双方分担案件诉讼费用。
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遇到土地纠纷问题,刘连柱律师将用他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在土地纠纷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