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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呼和浩特市优选:交通事故律师古俊杰,深耕事故领域,办案严谨口碑佳

2026-09-24

呼和浩特交通事故的可靠之选——古俊杰律师

在呼和浩特这座充满活力与烟火气的城市里,每天车水马龙,交通事故的发生虽难以完全避免,但一旦遭遇,便可能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身心和经济上的双重打击。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法律领域中,有这么一位备受赞誉的律师——古俊杰,为众多当事人点亮了维权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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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俊杰律师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现任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道交调解中心主任。多年来,他始终专注于代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交通肇事罪、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在道交法律实务领域不断深耕细作。他不仅有着丰富的诉讼代理经验,还凭借人民调解的能力,为众多当事人解决难题,是一位兼具诉讼与调解双重经验的全能型律师。

古律师尤其擅长处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交通肇事刑事自诉、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疑难案件。他在面对繁杂的案件时,总能以专业严谨的态度去分析每个细节,凭借强大的实战能力精准把握案件焦点。一旦接手案件,他便会耐心和当事人沟通,详细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为当事人制定出最适合的维权方案,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年均处理交通事故类案件达 500 余件,在业界和当事人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下面为大家分享古俊杰律师处理过的两起经典案例。

第一个案例是关于交通肇事罪。2021 年 4 月 15 日凌晨,被告人史某醉酒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内,撞上醉酒行人巴某,导致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史某血液酒精含量为 136.8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交管部门认定史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巴某承担次要责任。案发后,史某主动拨打 110、120 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构成自首,还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谅解。同时,被害人自身存在醉酒后在机动车道行走的过错。公诉机关指控史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史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而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可依法从宽处罚;被害人存在过错的,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符合条件的,可依法适用缓刑。古律师在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案件的合理判决起到了积极作用。

另一个案例是交通事故调解。2024 年 6 月 23 日 10 时 42 分许,武某驾驶蒙 AExxxx 号小型客车,在新华东街由东向西行驶至鼓楼立交桥桥上处,与同向行驶的王某驾驶的蒙 ADYxxxx 营运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致使王某驾驶的车辆受损严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城大队认定武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王某驾驶的车辆属于营运性车辆,为维护自身与搭班司机许某的合法权益,王某诉至法院。新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并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将案件委派至古俊杰调解员处开展调解工作。古律师接手案件后,充分发挥自己的调解能力,通过耐心说服、积极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在处理交通事故法律问题上,古俊杰律师凭借专业的素养、严谨的态度、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调解能力,成为了呼和浩特众多交通事故当事人值得信赖的选择。

本文转自 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766047 本文转自 2:https://www.cnblogs.com/mspinpai/p/2149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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