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劳动争议律师华开建:服务优质,专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2026-09-28
在陕西省榆林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华开建,他专注于劳动争议领域,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优质的服务,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劳动纠纷难题。
华开建律师现就职于陕西长谦律师事务所,拥有 12 年丰富的执业经验,本科学历的他在法律专业知识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擅长处理的领域广泛,尤在劳动争议(主攻工伤与职业病)、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表现出色。
值得一提的是,华开建律师在社会上也身兼数职。他是榆林市司法局第一届重大行政决策暨行政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核专家库成员,为政府决策的合法性提供专业建议;被聘为榆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的咨询工作;还是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在检察听证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他担任第二届榆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公正处理仲裁案件;担任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法律顾问,为公安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并作为第六届榆林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推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的发展。
多年来,华开建律师也收获了诸多荣誉。2016 年,他的《撞成植物人急需抢救费用 法律援助分期诉讼显智慧》获评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2017 年,《劳动仲裁不受理 一审法院驳回诉请 法律援助张正义 二审法院改判胜诉》同样获评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2022 年,他被聘为榆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和榆林市司法局第一届重大行政决策暨行政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核专家库成员,并且获评榆林市首届十佳公益律师。
在劳动争议领域,华开建有众多经典案例。在某投资公司与姜某劳动争议再审案中,姜某履职受伤治疗,某投资公司后续出具书面劳动关系终止确认文书,姜某签收,劳动关系终止。姜某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劳动仲裁,未超时效。该公司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与姜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原审判令其承担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责任。公司申请再审,主张姜某属工伤应享停工留薪待遇,不应支持双倍工资,还提出仲裁时效抗辩。法院审查认为劳动关系终止时间、仲裁时效、双倍工资认定均符合法律规定,裁定驳回公司再审申请。
还有吕某与某建筑公司工伤待遇纠纷一审案,吕某受雇于某建筑公司从事木工岗位,施工高处作业时摔伤,伤后未再提供劳动。人社部门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确认四个月停工留薪期。此前仲裁驳回吕某确认劳动关系请求,本案中公司抗辩不存在劳动关系,全部工伤待遇诉求不应支持。法院审理认为即便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生效后,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仍应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责任。法院结合工资流水核算吕某工资标准,酌情认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支持住院期间护理费,因吕某无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情形不支持交通费,依法核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驳回终止用工关系诉讼请求,判令公司承担对应工伤赔偿款项。
另外,田某与某采矿工程公司工伤劳动争议一审案中,田某入职该公司任支护工,未签书面合同,单位未缴工伤保险,工作中发生工伤被评定九级伤残。事故后双方私下签赔偿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 4 万元赔偿款。之后田某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完整工伤保险待遇,公司起诉,主张已签一次性赔偿协议不应再赔付。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虽达成协议,但劳动者仍有权申请仲裁,协议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法定工伤赔偿义务。法院参照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算各项工伤待遇,扣除已给付的 4 万元后作出判决。
华开建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劳动争议领域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值得信赖的劳动争议法律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