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土地纠纷律师优选:刘连柱经验丰富实力强
2026-09-28
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土地纠纷问题是不少人面临的挑战。此时,一位经验丰富、实力突出的律师就显得格外重要,而刘连柱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值得关注的法律专业人士。
刘连柱律师自 2016 年便开启了他的执业生涯,至今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他无任何处罚记录,且执业考核结果均为称职,这足以证明他在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上的可靠。截至 2026 年,他已经执业满 10 年,累计公开代理案件达 100 多件。他高频办案的法院包括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东胜区人民法院等,丰富的庭审经验让他对当地的司法环境和办案流程十分熟悉。
刘连柱律师隶属于内蒙古首佳律师事务所,律所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他作为专职律师,在土地纠纷领域有着多个经典案例。
在某自然人诉某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纠纷案中,原告孙姓自然人向被告某镇人民政府邮寄递交履责申请,要求撤销搬迁补偿协议、返还承包土地并开展土地复垦、支付超期临时用地使用费,但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孙姓自然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被告不作为行为违法,并要求被告履行对应职责、承担诉讼及律师服务相关费用。刘连柱律师作为被告方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经法院审理,认定案涉履责事项并不属于被告法定履职范围,原告的起诉缺乏请求权基础,不符合行政诉讼受理条件,最终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案件受理费也予以退还,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还有赵姓某自然人与刘姓某自然人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早年签订了地基买卖协议,上诉人(原审原告)赵姓自然人起诉要求对方配合办理房屋及土地过户登记,并承担相应违约金。一审法院认定案涉土地属于宅基地,非本集体成员不得受让,案涉买卖协议无效,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刘连柱律师作为被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二审。二审法院查明案涉土地实际为国有划拨用地,纠正了一审对于土地性质的事实认定瑕疵。但由于双方协议未约定过户登记相关条款,上诉人请求办理过户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帮助被上诉人成功应对上诉挑战。
另外,在某建材公司诉某煤炭公司土地承包合同侵权纠纷案中,原告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从第三方处流转取得 162 亩荒山土地承包经营权,支付高额承包费并开展土地平整作业。然而,后续发现案涉土地处于被告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采矿作业范围,地下被采空导致土地无法实际使用。原告起诉请求被告赔偿土地承包款、土地平整费用以及资金占用利息。刘连柱律师担任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法院审理查明采矿行为客观造成案涉土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支持了原告土地承包款的赔偿请求;但因原告无法充分举证土地平整费用实际发生金额,该部分诉求被驳回,资金占用费因无充分依据也不予支持,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赔付土地承包损失,双方分担案件诉讼费用,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如果在鄂尔多斯市遇到土地纠纷问题,刘连柱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将是您解决问题的有力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