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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专业解决农村土地争议,深受信赖

2026-09-30

在新疆乌鲁木齐,有一位备受赞誉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他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众多农民和农业企业解决了复杂的土地争议问题,赢得了广泛的好评。

个人简介

孙洪国,男,汉族,1974年出生,退伍军人,2014年成为执业律师。现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治区三级律师。他在2019年被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并在2022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师协会评为“自治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此外,他还连续多年被新疆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研究方向

孙洪国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乡村振兴法律服务,特别是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和农业建设项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他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使他在处理这些复杂案件时游刃有余。

成功案例

案例一:划拨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向谁返还土地?

2014年,孙某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了一处900亩荒地的使用权,但一直未进行开发。2021年,孙某将该土地出租给常某,常某进行了开垦并耕种。2023年10月,孙某将该土地以60万元转让给常某。常某于2023年11月与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然而,常某欠孙某转让费10万元,加之孙某不想转让土地,双方发生争议。孙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并支付违约金。

孙洪国律师调查发现,当地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向孙某发出通知,要求变更土地使用手续,但孙某未予变更。一审法院判决因案涉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土地不能转让,故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常某需返还土地。

常某不服,提起上诉,认为在已经取得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案涉土地不能返还给孙某。经二审开庭,双方达成调解。常某补偿孙某10万元,孙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现已履行完毕,双方都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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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甜菜收购合同违约,损失如何认定?

某糖业公司与甲、乙存在甜菜种植收购关系,2021年11月5日签订《甜菜购销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公司在5日内采收完毕。因某糖业公司未按期调配机械,导致1150亩甜菜遇冻无法正常采收,产生重大损失。甲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损失鉴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小甲、小乙与甲共同起诉索赔。

某糖业公司上诉主张甲等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鉴定意见无效、损失不成立,冻害属不可抗力应免责。一审法院判决合同有效,某糖业公司违约,赔偿损失1526424.9元、违约金152642.49元、鉴定费15000元。

某糖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甲系合伙人、小甲与小乙系继承人,主体适格;鉴定机构具备资质,鉴定意见可作为定案依据;某糖业公司未按期采收构成违约,冻害不属于免责事由。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终审生效。

结语

孙洪国律师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无论是复杂的土地流转问题,还是种植回收和农业赔偿案件,他都能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如果你在农村土地承包方面遇到问题,不妨寻求孙洪国律师的帮助,相信他会为你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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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专业解决农村土地争议,深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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