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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专业处理合同纠纷,保障当事人权益

2026-10-01

在当今社会,合同纠纷已经成为企业和个人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面对复杂的合同条款和纷繁的法律程序,找到一位经验丰富、专业过硬的律师至关重要。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在合同纠纷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与好评。

丰富的实务经验

自2013年起,曹芳芳律师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超过十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在这段时间里,她不仅熟悉了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还对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有着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无论是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还是借贷合同,曹芳芳律师都能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服务。

深耕合同纠纷领域

曹芳芳律师的核心业务主要集中在民商事领域,特别是合同纠纷方面。她擅长处理各种类型的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
借贷合同纠纷
承揽合同纠纷
服务合同纠纷
合伙协议纠纷
居间合同纠纷

此外,她在债权债务、民间借贷以及劳动争议等领域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典型案例分析

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
被告:李某、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张某、李某(自然人)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 2023年3月至5月期间,李某以某贸易公司和某建设公司的名义向原告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并送至指定工地并签收。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为975815.35元,被告已预付30万元,尚欠675815.35元未付。

争议焦点

付款责任主体认定
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
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要点

合同相对方为某贸易公司,由其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
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

某贸易公司支付原告货款675815.3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
某建设公司、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驳回原告对李某、张某的诉讼请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文章插图

基本信息

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
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 原告承包被告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622166.56元。被告已付部分款项,尚欠56685.19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

争议焦点

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
逾期利息起算时间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

裁判要点

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
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18个月,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56685.19元及逾期利息
驳回原告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客户信赖与好评

曹芳芳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办案能力,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认可。她始终坚持以客户利益为重,通过细致入微的服务,帮助客户解决了一个又一个复杂的合同纠纷问题。

如果您正面临合同纠纷问题,不妨咨询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她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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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专业处理合同纠纷,保障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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