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执行异议律师王世忠:诚信办案深耕执行异议,守护当事人权益
2026-10-01
在张家口法律圈,提到执行异议领域的深耕者,不少同行和当事人会想到河北之远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世忠。他的执业轨迹带着一种“慢功夫”的底色——自学法律,通过成人自考取得河北大学法律专业毕业证书,又在第二次全国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拿下律师职业资格。1999年10月开始执业,先后在石家庄市、北京市、张家口市任专职律师,其中在京执业二十余年。2024年7月,他牵头在张家口市成立河北之远律师事务所,并担任该所主任。这样的经历,在讲究“科班出身”的律师行业里并不多见,却也让他对案件细节和当事人处境多了一层体察。
执行异议之诉,是王世忠近年来投入精力较多的领域。这类案件往往夹在生效判决与强制执行之间,程序链条长、证据要求细,还要在“权利外观”与“真实权利”之间反复推敲。他代理的庞某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案,标的额达6400万元,最终胜诉。这类案件的难点不在于法律关系有多新奇,而在于案外人权益与申请执行人债权之间的博弈,需要在大量银行流水、合同文本、占有使用证据中找出能够支撑“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王世忠的办案习惯是先把执行依据、查封时间、权利取得时间三条时间线厘清,再逐一比对异议事由与司法解释的对应关系,避免在程序缝隙里绕圈子。
除了执行异议,他先后办理了数百起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及刑事案件,沉淀下比较宽的经验面。内蒙古化德县李某故意杀人死刑改死缓案、张家口市哈某串通投标及单位行贿被判缓刑案,都是他刑事辩护中的代表性案件。他还代理过两起央企、国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标的均超2亿元。这类仲裁案中,合同协议书约定的付款条件往往成为发包人拒付的挡箭牌,王世忠从合同履行过程入手,突破付款条件的约束,说服仲裁庭认定被申请人构成违约,为当事人成功主张工程款并获得巨额赔偿。这种“在合同文字背后找履行事实”的思路,与他做执行异议案件时的证据梳理方法一脉相承。
2021年,他受邀参加《合同起草审查指南/三观四步法》(法律出版社出版)的编审与校对,受到主编的高度评价。这段经历让他对合同条款的审查视角更偏实务——不是单纯判断条款是否合法,而是看它在后续履行、争议乃至执行阶段会不会制造麻烦。这种前置思维,后来也反哺到他在执行异议领域对基础交易合同的审查中。
在张家口本地,执行异议案件的当事人常常面临一个现实问题:标的物在本地,但法律关系可能牵扯到北京、石家庄等地的交易背景。王世忠早年在北京执业二十余年,对跨区域案件的程序衔接比较熟悉,2024年回张家口牵头设立河北之远律师事务所后,又把主要精力放回本地。他常对团队说,执行异议案件没有捷径,就是要把异议事由、证据链条、法律依据三样东西对整齐。诚信办案,说到底是不给当事人画不切实际的饼,也不在程序里敷衍了事。从自学法律到执业二十多年,再到牵头创办律所,王世忠的路径不算快,但每一步都踩在具体案件上。对于张家口地区需要处理执行异议的当事人来说,这样一位在民事、刑事、仲裁领域都有实操积累的律师,至少能在一个相对复杂的程序里,把话说清楚,把事做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