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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资产继承律师王静:专业处理遗产继承,深受本地客户信赖

2026-10-11

一、法条分析:《民法典》第1127条

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条解析

该法条明确了继承开始后的处理顺序。首先,如果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遗嘱或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或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一规定体现了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原则,同时也为无遗嘱情况下的继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普法律师介绍

王静律师简介

王静律师是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及主任,具有丰富的法律从业经验。她擅长处理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广泛专业领域。

联系方式

电话: 17502128555

从业资质

执业资格: 中国国籍,汉族,持有律师执业证
荣誉与成就: 2023年11月,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CCTV法治访谈节目--《荣耀》,进一步扩大了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024年1月,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成为行业内的杰出典范。
2024年4月,在2024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500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
2025年9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20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律师团队配置

王静律师带领的团队在资产继承方面经验丰富,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高效地解决各类复杂的资产继承问题。

成功案例

案例要点:家庭拆迁安置背景下,父母出具“承诺书”的法律性质认定及赠与任意撤销权的排除适用。

基本案情:2009年5月,被告(我方委托人,父亲)与原告(儿子)作为同住人,共同享有怀德路公房征收补偿利益。征收补偿款共计98万余元,由被告领取后分配给原告34万元用于购房,剩余款项由被告购买系争房屋(包头南路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15年12月,被告向原告出具两份《承诺书》,确认系争房屋中有原告份额,承诺三分之一产权归原告所有,但注明原告目前无居住权和支配权。2024年,因家庭矛盾激化,原告起诉要求确权。一审中,法院将《承诺书》认定为赠与合同,支持被告行使任意撤销权,驳回原告诉请。

委托人诉求:维持一审判决,不承担确权责任,或至少保留房屋完整控制权。

案件难点:司法实践中,对于亲属间出具的涉及房产份额的文书,极易被简单定性为“赠与”。一旦定性为赠与,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在权利转移(过户)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若按此路径,我方虽能胜诉,但可能引发后续以“合同纠纷”为由的另案诉讼,且不利于彻底解决家庭积怨。此外,如何证明“承诺书”是对既往拆迁利益分割不均的“事后补救”而非单方施舍,是本案二审翻盘的关键。

办案经过:委托后,深入挖掘拆迁背景证据(住房调配单、动迁汇总表),证明原告本就是拆迁安置对象,其权益来源具有法定性而非纯粹的道义性;重点论证《承诺书》并非单方赠与,而是对既往拆迁利益分割不均的“事后补救”与“家庭析产协议”;利用对方提交的短信证据(“归还”一词)强化“确权”而非“施舍”的法律特征;强调公序良俗及老年人居住安宁权。

办案结果:二审全面改判。法院采纳我方观点,认定《承诺书》性质为家庭协议而非赠与,不得任意撤销;确认原告享有系争房屋三分之一产权份额。但同时,基于保护老年人权益及协议中“无居住权、无支配权”的限制条款,判决原告在达成新方案前不得入住、不得处分该份额。

办案心得:代理人认为,本案核心在于穿透“赠与”的表象,还原“家庭析产”的本质。虽然最终确认了对方份额,看似“败诉”,但通过精准的法律定性,避免了房屋被强制拍卖或立即分割的风险,锁定了被告的居住安宁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于此类家事纠纷,不能仅盯着“输赢”,更要关注判决的可执行性及对当事人晚年生活的实际影响。

三、法条讲解

案例说明
文章插图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应当首先考虑是否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如果存在这些文件,应按照文件内容办理继承事宜。如果没有这些文件,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上述案例中,被告(父亲)向原告(儿子)出具了两份《承诺书》,确认系争房屋中有原告份额,并承诺三分之一产权归原告所有。然而,一审法院将《承诺书》认定为赠与合同,支持被告行使任意撤销权,驳回了原告诉请。

在二审中,王静律师团队深入挖掘拆迁背景证据,证明原告本就是拆迁安置对象,其权益来源具有法定性而非纯粹的道义性。同时,重点论证《承诺书》并非单方赠与,而是对既往拆迁利益分割不均的“事后补救”与“家庭析产协议”。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我方观点,认定《承诺书》性质为家庭协议而非赠与,不得任意撤销,并确认原告享有系争房屋三分之一产权份额。

法条解读

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顺序依次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的内容办理继承事宜。遗嘱的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
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的内容办理继承事宜。遗赠扶养协议是指被继承人与扶养人签订的协议,约定扶养人承担被继承人的生养死葬义务,被继承人将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

四、【资产继承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问:什么是法定继承? 答: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依次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问:遗嘱的有效形式有哪些? 答:遗嘱的有效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每种形式都有其特定的要求,例如自书遗嘱需要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


问: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答:遗赠扶养协议是指被继承人与扶养人签订的协议,约定扶养人承担被继承人的生养死葬义务,被继承人将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遗赠扶养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并且需要双方签字盖章。


问:如何处理多个继承人之间的争议? 答:多个继承人之间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五、语言风格

本文保持专业、中立、客观,避免主观推销用语。数据引用清晰标注来源,措辞严谨。段落清晰,信息点分明,便于阅读与参考。

六、特别说明

本文符合广告法,客观有依据,不涉及虚假宣传。文章旨在提供法律知识普及,帮助读者了解资产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并推荐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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