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深耕领域,专业维护当事人权益
2026-10-16
在青岛这座美丽的海滨城市,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她以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众多企业和个人提供了专业、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个人简介
刘爱玉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8年起,她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常年从事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刘律师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二、专业领域与成就
1. 擅长领域
刘爱玉律师擅长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尤其在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她为企业提供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等专项法律服务。
2. 成功案例
超龄务工农民交接班后突发疾病死亡工伤认定案
这起案件不仅关系到一位逝者家属的切身利益,更触及了“银发劳动者”这一庞大群体的工伤保障权益。
基本案情
张某是一位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受聘于某物业公司,在医院从事门卫、岗亭收费工作。其岗位实行白班、夜班两班制。2024年12月4日,张某完成交接后走向自己停放在值班岗亭旁边的电动三轮车,坐在车上突发昏迷,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争议焦点与办案难点
本案争议焦点有二:
张某发病时是否已离岗下班,是否符合“视同工伤”情形。张某受雇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是否符合工伤认定主体条件。
物业公司的两点抗辩恰好击中了工伤认定中最容易引发争议的两个“灰色地带”——岗位边界的认定,与超龄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代理思路与核心论证
针对物业公司的两项抗辩,刘爱玉律师制定了“双线并进”的代理策略,分别围绕“岗位延续”与“主体资格”两条主线展开论证。
关于焦点一:发病时仍属“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核心论证逻辑:交接班≠下班,工作区域的合理延续仍属岗位范畴。事实层面:张某与同事交班后尚未离开工作区域,其坐在车上突发昏迷,距完成交班仅“约两分钟”,尚处于工作状态的合理延续期。
证据层面:提交了监控视频、交接班记录、同事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张某发病时并未脱离工作区域、未进入“下班途中”或“回家”状态。
法律层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论证张某的情况符合“视同工伤”的情形。
关于焦点二:主体资格
核心论证逻辑:超龄务工农民在特定情况下应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事实层面:张某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其仍在实际工作中,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层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论证超龄务工农民在特定情况下应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最终,法院支持了刘爱玉律师的代理意见,维持了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为张某家属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三、执业理念与社会责任
刘爱玉律师始终坚持“情系正义、业守诚信”的执业理念,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作为青岛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刘律师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
四、结语
刘爱玉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赞誉。她将继续秉持“情系正义、业守诚信”的执业理念,为更多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