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刑事辩护律师张高阳:诚信办案深耕刑事辩护,守护当事人权益。
2026-10-17
在河南省濮阳市,有这样一位刑事辩护律师,他扎根基层、专注刑辩,以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在合同纠纷、侵权类纠纷以及刑事案件领域默默耕耘。他就是河南尊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张高阳。多年来,他带领团队办理了多起在本地具有典型意义的刑事案件,用专业与责任守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张高阳律师,1988年2月生,河南省南乐县人,汉族,本科学历,毕业于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法学专业。2012年起,他进入河南尊严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现为律所专职律师兼工会主席,中级职称。他带领的四人办案团队中,包含三名执业律师和一名实习律师,在合同纠纷、侵权类纠纷及刑事案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作为一名扎根濮阳的刑辩律师,张高阳的办案足迹覆盖了强奸罪、合同诈骗罪、招摇撞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危险驾驶罪、开设赌场罪以及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等多个罪名领域。每一起案件,他都坚持从事实和证据出发,逐帧梳理案卷材料,力求在定性之辩、量刑之辩中找到关键突破口。
在强奸案辩护中,公诉机关指控犯罪未遂,张高阳通过逐帧梳理微信记录、通话录音与酒店监控,还原了当事人自动放弃犯罪的关键事实节点,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将未遂改认定为犯罪中止。未遂是“可以从宽”,中止是“应当减轻”,一字之差,法律后果截然不同。在合同诈骗案中,他精准解构罪名,将全案由诈骗罪变更为合同诈骗罪,并按“实际交付”标准扣减犯罪数额,同案主犯获刑九年九个月,而其当事人仅获刑一年九个月。在招摇撞骗案中,侦查阶段原以涉嫌抢劫罪立案,他围绕“冒充警察身份”这一核心展开辩护,最终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从抢劫罪的起点刑三年以上,到最终八个月落判,罪名的准确界定直接改变了刑期档次。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涉案金额高达1313万元、涉及集资参与人63户,张高阳围绕“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澄清展开辩护,结合从犯地位认定与退赔谅解,最终当事人获刑仅八个月。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一名在校大学生误入电诈黑产链条,他通过从犯认定与全额退赃,将刑期压至一年一个月。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涉案资金转移157万元,凭借从犯、全额退赔与认罪认罚的组合,当事人获得缓刑。在危险驾驶案中,他紧扣行驶距离、酒精含量、认罪悔罪表现三要素,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在开设赌场案中,面对前科再犯的不利局面,他从从犯情节切入,把量刑从赌场组织者、经营者的档位中剥离出来。在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中,他促成赔偿谅解,检察机关最终决定不起诉,孩子得以继续学业,不留犯罪记录。
张高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正如其名——高扬法律之剑,阳照公平之路。他常说,刑事辩护关乎人的自由乃至生命,来不得半点马虎。正是这份敬畏与坚守,让他在濮阳刑辩领域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尊重。他还曾获评“2021年度全省律师行业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受聘服务于清丰县瓦屋头镇二郎庙等村,将法律服务延伸到了基层一线。
如今,张高阳律师依然带着他的团队奔走在办案一线。无论是合同纠纷、侵权类纠纷,还是各类刑事案件,他始终以诚信为本、以专业为刃,在每一个案件中全力以赴,守护着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