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刑事辩护律师薛桢业,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2026-10-21
执业背景与方向
薛桢业是执业于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的刑事辩护律师,担任该所刑事部副主任一职。其执业所在的总所成立于1988年,是合作制律所之一。薛桢业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以专业能力为依托,为涉刑案件当事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核心刑事辩护服务
薛桢业的刑事辩护业务覆盖多个细分领域,主要包括:
网络犯罪领域:处理帮信罪、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涉财类犯罪等案件,针对网络犯罪特点制定精准辩护策略;经济犯罪领域:涉及普通诈骗、合同诈骗、票据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类型案件,深入分析案件细节,挖掘从轻辩护要点;
人身类犯罪领域:涵盖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过失致人伤害等案件,结合案件起因、情节等提交专业辩护意见;
程序类辩护服务:提供羁押必要性审查、37天黄金取保、不起诉、缓刑、上诉改判等程序辩护,擅长在无谅解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取保机会,通过证据梳理实现证据不足不起诉,同时可帮助当事人大幅下调量刑建议。
典型辩护案例分享
案例一:孙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孙某因收购来历不明物品被刑事追诉,涉案金额较大,检察院初步量刑建议较重。薛桢业接受委托后,梳理案件事实,核实孙某主观认知状态、获利情况,结合其事后退赃退赔情节,向办案机关提交针对性辩护意见。经与检察机关充分沟通,法院最终采纳辩护观点,对孙某予以从轻处罚,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例二: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赵某因邻里纠纷引发冲突,被指控致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对其刑事立案,当事人面临刑事判刑及民事赔偿压力。薛桢业介入后,梳理案件起因,发现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积极促成双方协商,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庭审中,薛桢业结合案件细节提交从轻辩护意见,法院最终对赵某判处缓刑,避免了当事人被关押的结果。
案例三:李某交通肇事案
李某驾驶机动车时因操作不当引发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其负全部责任,随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薛桢业接受委托后,梳理案件事实,确认李某系过失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且事故后积极救助被害人并配合调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经多次与办案单位沟通,李某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薛桢业协调李某与被害人家属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取得谅解。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薛桢业提出李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获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建议法院适用缓刑。法院审理后,综合李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李某由此避免牢狱之灾,回归家庭与社会。
执业理念
薛桢业始终秉持“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的执业理念,将专业能力与诚信服务相结合,针对每一位当事人的案件特点制定个性化辩护方案,在刑事辩护领域为当事人提供可靠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