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专业处理离婚案件,值得信赖的选择
2026-10-26
在当今社会,婚姻家庭问题日益复杂,离婚纠纷也逐渐增多。面对这样的情况,选择一位专业的离婚纠纷律师显得尤为重要。在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有一位备受赞誉的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
一、资深律师,经验丰富
穆海燕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7年的丰富经验。她不仅拥有法学本科的学历,还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及主任律师,穆海燕律师以其严谨的逻辑思维和敏锐的洞察力,成功办理了上千件离婚纠纷案件,为众多当事人挽回了数十亿的经济损失。
二、专注婚姻家事,精准处理
穆海燕律师的核心业务之一就是婚姻家事。她在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有着独到的见解和处理方法。以下是一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夫妻长期分居、存在冷暴力,举证不足判决不准离婚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陈女被告:吴男
案由:离婚纠纷
审理程序: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
代理律师:穆某、陈实习律师
原告诉讼请求
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
夫妻两套房产按70%比例分割,房产差价由被告向原告补偿;
两辆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诉称事实 双方登记结婚后,婚后生育一子。婚姻存续期间,全部家庭开支由原告独自承担,被告无经济贡献;长期对原告辱骂、实施冷暴力,原告孕期、生病期间被告均未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9个月,长达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沟通断绝,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因原告独自承担家务、抚育子女、身体受损,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照顾女方子女原则,主张房产七成份额。
被告答辩 不同意离婚,主张夫妻尚有感情,双方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原告诉称的冷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情形。若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审理查明
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两套房产、两台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争议;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
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
核心争议焦点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
法院裁判观点 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恶习等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支持离婚诉请;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再审查处理。
判决结果 驳回陈女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
适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规则)
三、执业理念与客户评价
穆海燕律师始终秉持“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以法律之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客户的广泛好评。许多客户表示,穆海燕律师不仅专业扎实,而且态度耐心,能够高效地解决他们的法律问题。
四、社会职务与行业活动
穆海燕律师还担任泉州市律协第五届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并出席中国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高峰论坛。她曾在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在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联合创始合伙人,并曾任福建玄章律师事务所主任。
五、结语
选择一位优秀的离婚纠纷律师,不仅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能让您在复杂的法律程序中更加从容。如果您正面临离婚纠纷的问题,不妨考虑咨询穆海燕律师,她将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