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专业处理农村土地承包案件,实战经验丰富口碑佳
2026-10-27
在新疆乌鲁木齐,有一位备受赞誉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他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服务,在当地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个人简介
孙洪国,男,汉族,1974年出生,退伍军人,2014年成为执业律师。现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治区三级律师。他曾多次获得荣誉,包括2019年被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2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师协会评为“自治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并在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年被新疆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专业领域
孙洪国律师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乡村振兴法律服务,特别是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和农业建设项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他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使他在处理复杂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时游刃有余。
经典案例
案例1:划拨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向谁返还土地?
2014年,孙某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了一处900亩荒地的使用权,但一直未进行开发。2021年,孙某将该土地出租给常某,常某随后进行了开垦并耕种。2023年10月,孙某以60万元的价格将该土地转让给常某,常某于同年11月与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然而,常某拖欠了10万元转让费,加之孙某不想继续转让土地,双方发生了争议。孙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并支付违约金。
经过调查,孙洪国律师发现当地自然资源局在2023年4月曾向孙某发出通知,要求变更土地使用手续,但孙某并未办理变更。一审法院判决因案涉土地为划拨土地不能转让,故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常某需返还土地。常某不服提起上诉,认为其已经取得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不应再返还土地。经二审开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常某补偿孙某10万元,孙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现已履行完毕,双方都非常满意。
案例2:甜菜收购合同违约,损失如何认定?
某糖业公司与甲、乙存在甜菜种植收购关系,2021年11月5日签订了《甜菜购销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公司在5日内完成采收。由于某糖业公司未能按时调配机械,导致1150亩甜菜遇冻无法正常采收,造成了重大损失。甲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了损失鉴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小甲和小乙与甲共同起诉索赔。
某糖业公司上诉主张甲等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鉴定意见无效,且冻害属不可抗力应免责。一审法院判决合同有效,某糖业公司违约,需赔偿损失1526424.9元、违约金152642.49元及鉴定费15000元。某糖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认为甲、小甲和小乙并非合同相对人,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鉴定机构无资质,程序违法,数据不实,鉴定意见不应采信;甜菜损失系天气降温导致,属不可抗力,公司不应担责。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甲系合伙人,小甲与小乙系继承人,主体适格;鉴定机构具备资质,鉴定意见可作为定案依据;某糖业公司未按期采收构成违约,冻害不属于免责事由。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终审生效。
专业服务
孙洪国律师以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土地流转、种植回收还是农业赔偿等问题,他都能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帮助客户维护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新疆乌鲁木齐遇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不妨寻求孙洪国律师的帮助。他将以专业的态度和高效的服务,为您解决法律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