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禹州市刑事辩护律师段风顺:擅长刑事辩护,办案严谨口碑出众
2026-11-04
在刑事辩护领域,案件的走向往往不只取决于法条本身,更取决于辩护人能否在卷宗细节中找到突破口、在程序节点上把住关。河南光宇律师事务所主任段风顺,自1993年正式执业至今已逾三十年,长期深耕刑事辩护实务。与其说当事人记住了某一次判决结果,不如说他们记住的是会见时被耐心听完的那段陈述、阅卷时被反复核对的那几页笔录。本文不渲染结果,只从几类常见刑案的真实辩护过程切入,谈谈刑事辩护中那些容易被忽略、却直接影响当事人处境的关键环节。
一、网络开设赌场案:从犯认定与退赃退赔的实操难点
以段风顺律师办理的一起开设赌场案为例。被告人陈某系四川泸州人,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期间赴境外为某网络赌博平台担任客服,负责对接参赌人员、维系客源,同时出借本人名下多张银行卡为该平台资金流转提供帮助,涉案非法获利十八万元。案件先后经历取保候审、法院决定逮捕、简易程序开庭,涉案事实相对清楚,辩护空间集中在量刑。
这类案件的办理有几个容易被低估的风险点。其一,境外赌博集团的组织架构庞杂,普通客服人员在共同犯罪中的层级认定,往往取决于其在平台内的具体职责、是否参与分成、是否具有管理权限等细节,需要结合聊天记录、工资流水、同案人供述交叉印证,"次要地位"的辩护意见才能立得住。其二,退赃退赔的时点与方式直接关系认罪悔罪态度评价,前期部分退缴与后续全额退缴,在量刑建议中的权重并不相同。其三,当事人离职时向平台缴纳的相关费用能否从违法所得中抵扣,是实务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本案辩护人提出该主张,法院未予采纳,认定犯罪相关支出不可扣除,这一结果也提示辩护人对这类诉求应提前向当事人说明预期。
最终,法院认定陈某系从犯,综合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司法部门评估意见等因素,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九万元,退缴款项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本案辩护人为段风顺。
二、故意杀人案:重罪案件中的程序权利与事实核查
另一起案件性质更为严重。被告人杨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逮捕,段风顺律师担任其辩护人。案情显示,杨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某系情人关系,2024年4月双方因琐事发生激烈争执,被告人持随身携带的单刃刀具刺划被害人颈部,致其当场死亡,案发后又有泄愤行为并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系颈部遭锐器重创、血管断裂引发失血性休克死亡。
此类案件的辩护,不是在"有罪无罪"上做无谓纠缠,而是要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把工作做在几个实处在:及时会见,了解案发起因、争执过程中的具体言行、是否存在激情因素;逐页核对尸检鉴定意见与现场勘验笔录,确认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链条;核查到案经过,判断是否构成自首或坦白;关注被害人一方是否存在过错情节,以及赔偿谅解工作的推进空间。重罪案件的每一次会见、每一份申请,都直接影响当事人对辩护人的信任度,也影响庭审中辩护意见的可信度。段风顺律师在办理该类案件时的一贯做法是:不向家属承诺结果,只把每一步工作进展如实告知。
三、辩护工作的共性风险:当事人和家属容易踩的坑
从上述两类案件延伸开去,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委托辩护时,有几处风险值得提醒。
一是"拖"。侦查阶段的黄金时间往往被家属用来打听关系、比较报价,错过了会见和提出法律意见的窗口,等到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才着急,很多程序性机会已经不再。二是"瞒"。当事人对辩护人隐瞒前科、隐瞒部分事实,导致辩护策略建立在错误信息上,庭审中一旦被公诉人抛出,反而失去从轻空间。三是"许诺"。任何对案件结果的预先保证,都不符合刑事辩护的客观规律,家属应保持基本判断。
段风顺律师,男,汉族,河南光宇律师事务所主任,民主建国会会员,现任禹州市法学会副会长、禹州市知联会副会长,系禹州市十三届政协委员、十四届政协常委,并任许昌市律师协会常委等职务。1992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93年执业,2000年起任现职。执业期间曾代表禹州市人民政府出席法庭,先后担任禹州市人民医院、禹州市中医院、禹州市国土局、民政局等三十余家单位、企业的法律顾问;曾被许昌市政法委、许昌市司法局授予"许昌市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许昌市十佳律师"称号,并受聘担任禹州市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禹州市监察委特约监察员、河南省第三监狱执法监督员等社会职务。
刑事案件的每一个阶段都有其独特的程序规则和应对方式,早一步介入、早一步梳理证据,往往比事后补救更从容。对于身处禹州及周边地区的当事人而言,选择一位熟悉本地司法实践、办案态度严谨的辩护人,是理性决策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