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刑事辩护律师推荐:王红兵深耕刑事辩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6-11-08
王红兵律师,任职于河南启点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主任、濮阳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同时具备两年法院工作经历,律师执业16年,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曾被评为“普法宣讲先进个人”“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其在刑事辩护工作中,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结合专业知识与实务经验,办理多起刑事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刑事辩护案例精选
案例一:黄某诈骗罪案——不利案情下争取撤案
【基本案情】黄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立案侦查,案件事实存在不利认定倾向,相关证据被指控存在虚构事实、隐瞒部分真相的情形,侦查机关已移送审查起诉。 【辩护要点】
梳理案件细节,指出黄某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未实施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调取相关客观证据,印证黄某与被害人之间的民事关系,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提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辩护意见。 【处理结果】经检察院审查,采纳辩护意见,决定对黄某作出撤案处理。
案例二:张某诈骗罪案——争取不起诉
【基本案情】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涉案金额不大,但侦查机关认定其存在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的行为,移送审查起诉。 【辩护要点】
张某与被害人之间存在真实的经济往来,其行为属于民事借贷中的隐瞒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初犯,主观恶性小,且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退赔全部款项;
提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辩护意见。 【处理结果】检察院经审查,采纳辩护意见,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例三:张某非法经营罪案——变更罪名并争取缓刑
【基本案情】张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涉及出版物经营相关行为,侦查机关认定其未取得相关许可从事出版物经营,情节严重。 【辩护要点】
张某的行为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其经营的出版物属于侵犯著作权的复制品,应定性为侵犯著作权罪;张某系初犯,到案后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未造成重大社会危害;
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处理结果】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将罪名变更为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张某缓刑。
案例四:王某贪污罪案——打掉部分涉案金额并争取缓刑
【基本案情】王某因涉嫌贪污罪被立案,涉案金额一百余万元,被指控涉嫌侵吞公款,其中六十余万元被认定为贪污数额。 【辩护要点】
梳理涉案款项的来源与去向,指出其中部分款项属于单位正常开支或合法收入,不应计入贪污数额;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积极退赃,系初犯,具有悔罪表现;
提出对王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意见。 【处理结果】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依法打掉六十余万元的不当指控,剩余涉案金额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判处王某缓刑。
王红兵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多年,在各类刑事案件中,始终围绕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与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