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品牌网,优质企业推荐榜信息B2B平台

0731-88886666

阿勒泰刑事辩护律师华晏:专业深耕,实力护航当事人权益

2026-11-08

在阿勒泰这片充满法治精神的土地上,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律师——华晏。她以扎实的专业功底、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人文情怀,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十七载深耕法律行业,华晏律师先后在人民法院、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履职历练,积累了丰富的审判视角、基层服务与执业实务经验。

专业背景与荣誉

华晏律师是新疆瑞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第十师北屯市政协委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十师人民检察院分院人民监督员,以及北屯垦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她在法律界的卓越表现,获得了多项荣誉:

2009-2011年度及2012-2015年度,被评为兵团优秀律师;
2017年度,入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最美律师”,并荣获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
2018年度,获得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
2019年度,被司法部评为律师服务为民好榜样;
2020年度,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律顾问,并荣获兵团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称号;
2021年度,荣获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文章插图

2022年7月,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2024年2月,荣获十师司法局2023年度“律师公证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经典案例:李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缓刑辩护

案件基本案情

案件来源与基本事实

2024年4月28日,A市烟草专卖局在对李某经营的商行进行检查时,查获有32位激光喷码与该店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码不相符的卷烟75.8条。侦查机关以李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立案侦查,并进行鉴定。经鉴定,这些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以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认定李某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4月28日,从高某处订购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百余次,订购金额合计441370元,并通过其经营商行对外销售。至案发时,尚有75.8条假冒伪劣卷烟未出售;并建议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4个月,并处罚金。

在本案审判阶段,公诉机关变更事实及法律适用,具体为:2024年1月5日,被告人李某在有顾客向其反映所销售烟有质量问题后,仍然从高某处订购假烟,订购金额194400元。2024年4月28日被查获75.8条卷烟,经鉴定该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结合全案证据及公诉机关公诉意见,辩护人认为可从以下方面认定案件争议:

定性争议: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满足同一行为触犯多个罪名的想象竞合的概念,应当如何择罪;
数额争议:扣押卷烟中部分未予以销售、部分卷烟系被告人自己使用,该部分货物金额是否应予扣除;
主观明知争议: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辩护人认为基于进货与销售价格与正品烟无异常,客户多次复购,且李某作为个体工商户不具备专业的烟草鉴别能力,无法明确认知卷烟存在质量伪劣问题;应当区分明知的时间起点计算本案犯罪金额。
量刑争议:案件被告人李某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坦白情节能否适用缓刑。

辩护意见

辩护人全面阅卷后,梳理出全案证据短板,确立“证据质证破定性、账目核查核数额、主观明知时间起点、情节争取降量刑”的辩护方案:

罪名定性辩护 认定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必须有明确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实质证据,本案检验报告委托程序、抽样笔录时间矛盾、检材封样不规范、无检验人员资质、鉴定人员少于二人等重大违法情形。依据相关法规,辩护人提出该鉴定意见依法不得作为定案根据,因此指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核心证据不足。


涉案金额辩护 对于本案的销售金额应当以实际交易价格认定,即应当以上游被告人的购买金额确定本案被告人的销售金额。若以上游被告人的价格进行认定,违背“实际交易价格优先”的法律规定,且可能导致下游重于上游的失衡量刑结果。其次,对于未实际对外出售的产品及李某自用的金额应当予以扣除,未实际出售的产品仅处于犯罪预备或者犯罪未遂状态。最后交易流水仅能证明资金往来与交易行为发生,无法反映产品质量属性,不能仅凭转账记录认定产品伪劣,以及认定犯罪金额。


主观明知辩护 结合李某的从业背景、认知能力及对于上游被告人的信赖基础,尤其是被告人的客户多次复购等相关案件事实,被告人李某无法认识到涉案卷烟为伪劣产品,应当以客户首次向被告人反馈时间为节点,认定被告人主观明知。


量刑情节辩护 本案从被告人李某具有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坦白等量刑情节,辩护人通过上述情节论证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法院生效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该判决为生效判决。

案例评析

法理评析

涉假冒卷烟案件常出现两罪想象竞合,司法实践不能仅凭“假烟”外观直接适用重罪。本案裁判坚守证据裁判原则,明确销售伪劣产品罪需要完整、有效的质量不合格鉴定意见支撑,证据不足时,应当按照能够查实的商标侵权事实定罪,厘清了竞合罪名的证据适用边界。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按照择一重罪认定。

实务办案要点

首先,鉴定类证据必须逐项审查资质、抽样流程、检测结论细节,是此类案件定性辩护关键突破口;其次涉案货值金额要结合交易流水、货品状态进行核查,同时区分待售、无销售价值货品和自己使用的部分将其扣除,以达到减少犯罪金额的目的;再次主观明知要结合行为人身份、认知水平、明知的时间节点、案件相关证据分层论证,避免主观归罪;最后结合被告人量刑情节,如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综合提出辩护意见。

行业参考价值

本案为真实办结的涉烟知识产权与产品质量竞合刑事案件,完整呈现了辩护全流程工作方法。律师办理同类案件,应摒弃被动应诉思维,立足卷宗证据找瑕疵,精准区分罪名构成要件,将证据质证与量刑情节运用相结合,依法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助力司法精准裁判。

办案心得

本案通过对证据的梳理以及在犯罪金额核减和多种量刑情节等方面进行辩护,核心在于全程坚持卷宗证据为王。涉烟刑事案件普遍存在鉴定、价格认定、罪名定性三类共性问题,辩护人需精细化阅卷拆解证据链,同时积极引导被告人认罪认罚、主动退赃。该办案思路,对全国范围内同类涉商标、伪劣产品竞合刑事案件,具备可参考、可借鉴的实务意义。

华晏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更在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她的专业精神和职业操守,值得每一位法律从业者学习和借鉴。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阿勒泰刑事辩护律师华晏:专业深耕,实力护航当事人权益

文章链接:

上一篇:全国臭氧催化剂推荐。山东森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品质保障

下一篇:滨州劳动争议律师孙凯:经验丰富,专注维权成功案例多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