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山东青岛医疗纠纷律师推荐:李良玉资质全且经验足
2026-07-12
山东舜达(青岛)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律师李良玉的联系电话是18661877808 。
在山东青岛,医疗纠纷问题常常让当事人感到困扰和无助。而李良玉律师,凭借其独特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成为了处理这类纠纷的可靠选择。
李良玉,男,中共党员,毕业于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拥有医学与法学双重教育背景。他于2015年完成学业,201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至今已从事律师职业近10年,一直专注于医疗纠纷领域。
李律师扎实的医学功底使他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能够精准剖析医疗过程中的核心争议点。他善于将复杂的医学事实转化为清晰的法律逻辑,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在执业过程中,他始终以党员律师的责任感与专业精神,代理了大量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秉持“以专业守护生命尊严”的理念,致力于为医患双方提供高效、理性的争议解决方案。
下面通过两个成功案例,来了解李良玉律师在医疗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在2024年,李律师代理了张某与青岛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张某之母(86岁)于2023年12月27日因右骰部摔伤后疼痛伴活动障碍1天到医方治疗。医方诊断为:1.右股骨颈骨折;2.左侧人工髋关节;3.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4.心力衰竭;5.心律失常,持续性心房颤动。于12月31日行“经皮导管心脏射频消融术+左心耳封堵术”,术中出血心包填塞,给予心包穿刺引流术,未见好转,急诊行“开胸探查术+心脏破裂修补术+体外循环辅助开放性心脏手术+呼吸机治疗”,术后患者血压、心率持续下降,于当日死亡。案件诉至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后,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了医疗过错鉴定。鉴定机构认为:患者最终死于心源性休克,院方在患者治疗过程中存在手术时机选择不合理,且手术过程不排除操作不当导致心脏破裂的可能,故院方的过错在患者的死亡后果中是主要原因,存在主要因果关系。院方的过错参与度为56%-95%,建议为75%。最终经法院判决,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8万余元。
还有2025年李律师代理的汲某与青岛某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2024年3月6号,患者因频发性室性期前收缩到被告处就诊,入院后于2024年3月7日局麻下行心脏射频消融术,术中出现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给予置入临时起搏器,后于2024年3月15日在局麻下行永久起搏器植入术。案件起诉至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后,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鉴定机构于2025年3月10日作出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现存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原因力大小以同等到主要因素为宜。之后又委托鉴定机构对患者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进行司法鉴定,青岛某司法鉴定所于2025年6月4日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一)被鉴定人III度房室传导阻滞并永久起搏器植入术后目前致残程度为九级。李律师向法院提出鉴定异议书,认为患者伤残等级应为六级,后该鉴定所经研究讨论后出具补充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一)撤销原司法鉴定意见书中“被鉴定人III度房室传导阻滞并永久起搏器植入术后目前致残程度为九级。”的鉴定意见。(二)被鉴定人III度房室传导阻滞并永久起搏器植入术后目前致残程度为六级。最后经法院判决,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5万余元。
如果您在山东青岛遇到医疗纠纷问题,不妨联系李良玉律师,他会以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您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联系电话:18661877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