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东莞市可信合同纠纷律师余建导,深耕领域口碑出众

2026-07-14

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余建导的联系电话是13580726369。

在东莞的法律服务市场中,有这样一位备受称赞的律师——余建导,他执业于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专注合同纠纷全类型案件办理,在合同纠纷领域深耕多年,凭借专业能力和负责任的态度,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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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建导律师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他不仅有15年的银行工作经验,还具备3年的供应链金融从业经验,这使他兼具业务管理与风控管理核心能力,精通金融领域全流程实务操作。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他能将风控思维与诉讼技巧完美结合,精准锁定案件的突破口,从而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通过两个具体案例,来看看余建导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出色表现。

案例一:清算责任纠纷。原告是某电机供销贸易公司,被告为周某,案由是清算责任纠纷。涉案独资公司由周某全资设立,该公司在2024年4月 - 7月期间,累计欠付原告货款30921元。原告多次通过微信向周某催要货款,但周某均未清偿。2025年2月,周某在明知公司存在未结清债务的情况下,出具虚假承诺书,以简易注销方式将涉案公司办理注销。原告遂起诉要求周某承担付款及付息责任,开庭时周某缺席未答辩、未举证。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支付货款30921元;判令被告以30921元为基数,按一年期LPR的1.5倍支付利息(原告庭审同意利息起算时间变更为最后一次催款日);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经法院审理,有证据证实涉案公司欠款事实,且无证据证明公司已还款,同时周某不实承诺注销公司,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判决周某于判决生效五日内支付原告货款30921元;周某以30921元为基数,自最后一次催款日起,按一年期LPR的1.5倍计付利息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若被告逾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周某负担。

案例二:侵权责任纠纷。原告是邵某,被告为某自动化科技公司、林某、李某,第三人是某鞋材加工店,案由为侵权责任纠纷。林某将整栋房屋出租给李某,李某向某自动化科技公司采购并安装液压升降平台,用于房屋分租经营。后来李某将房屋二楼转租给案外人,邵某因合作经营在此处作业。2024年4月,邵某等人使用升降平台搬货时,平台突然坠落,造成邵某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经调查,事故发生前升降平台质保期已届满,且曾多次出现故障。李某作为平台所有人、管理人,未落实日常检修、安全告知义务,而邵某自身作业也存在安全疏漏。事发后李某为邵某垫付部分医疗费。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合计337480.27元(含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原告当庭明确放弃向第三人主张赔偿。

如果您在东莞遇到合同纠纷等相关法律问题,不妨联系余建导律师,他将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3580726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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