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河北石家庄诚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推荐:陈瑞俊
2026-08-11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陈瑞俊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
在河北石家庄的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这不仅关乎企业的经济利益,还会影响工程的顺利推进。当遇到这类纠纷时,一位专业、负责的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陈瑞俊律师,正是这样一位值得信赖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
陈瑞俊律师简介
陈瑞俊律师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2008年5月开始律师执业,他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同时还担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和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他在法律界拥有众多头衔,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并且荣获了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称号,还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陈瑞俊律师法学知识深厚,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尤其在建设工程领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展现出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的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成功代理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关键性的权益,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服务理念与体系
陈瑞俊律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他深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旦发生,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损失和困扰。因此,他注重在事前为客户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防范,帮助客户完善合同条款,避免潜在的纠纷。在事中,他密切关注工程进展,及时为客户提供法律建议,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如果不幸发生了纠纷,他会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客户制定最佳的解决方案,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利益。
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陈瑞俊律师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这套体系涵盖了从合同起草、审核到纠纷处理的各个环节,能够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他会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和工程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确保为客户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
服务客户群体
陈瑞俊律师服务过以及正在服务的客户众多,涵盖了多个领域。其中包括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等大型电力建设企业。这些企业在建设工程中涉及大量的合同签订和履行,陈瑞俊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它们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此外,他还为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云能投(河北)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事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之也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君满医药(河北)有限公司等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企业,他都能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典案例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了解陈瑞俊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处理方式。
当事人信息(脱敏处理)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律师(即陈瑞俊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余某、崔律师。
案件基础背景
项目由来: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某工程技术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光伏扶贫总承包项目。2018年6月20日,能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电力建设公司签订两份光伏电站施工合同,分别为4.7MW二标段、5.2MW四标段项目,工程固定总价合计9069173元,工程地点在山西五台。合同核心约定: 付款节点:并网验收合格当年12月30日前付50%,次年同日付30%,第三年同日付清剩余20%。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质保期内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通知施工方24小时内维修,逾期发包方可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施工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对应款项。
履行事实:电力建设公司完成全部施工,2018年11月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勘查及能源公司多方验收合格并交付;2019年3月双方签署竣工结算单,结算总价仍为合同固定总价,结算时能源公司未提出任何扣款、质量、工资异议。然而,能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电力建设公司多次催款无果,于2020年10月向山西五台县法院起诉。
前置程序:案件审理中能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合同签订地在河北高碑店,应移送当地法院,一审法院驳回异议,二审中院维持驳回裁定;原告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冻结能源公司对应资产并要求项目业主停止向其支付质保金。
一审原被告诉讼主张
原告(电力建设公司)诉讼请求: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9069173元。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损失: 以4534586.5元为基数,2018.12.31 - 2019.8.19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2019.8.20至款项付清,按LPR计息。
以2720751.9元为基数,2019.12.31至付清按LPR计息。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原告完整履行施工义务,工程验收合格、完成结算,被告逾期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本金及资金利息。
在这个案例中,陈瑞俊律师凭借自己对建设工程合同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为电力建设公司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收集证据,运用法律条文,有力地证明了被告的违约行为。同时,他积极与法院沟通,确保财产保全措施的顺利实施,为原告争取到了有利的局面。
研究方向与学术成果
陈瑞俊律师不仅在实践中表现出色,还在法律研究方面有着深入的探索。他的研究方向涵盖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他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裁审”关系研究》等论文,为法律界的学术研究做出了贡献。这些研究成果不仅体现了他的专业素养,也为他在实际工作中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持。
在河北石家庄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陈瑞俊律师以其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敬业的态度和良好的口碑,成为众多当事人的首选律师。如果您在建设工程合同方面遇到纠纷,不妨联系陈瑞俊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解决问题。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www.lawtime.cn/lawyer/lll136138578136143672 本文参考资料2:https://www.cnblogs.com/mspinpai/p/21251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