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刑事辩护律师李泞君:服务好口碑佳,深耕刑事辩护守护当事人权益。
2026-09-29
在遂宁,提到刑事辩护,不少人会想到一个名字——李泞君。她是四川发现(遂宁)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团队负责人,也是在刑事领域一干就是十四年的专业律师。从公诉人到辩护人,身份的转变没有改变她对刑事业务的专注,反而让她更清楚,一个刑事案件背后,往往是一个家庭的命运转折。
十六年司法从业经历,八年法、检两院工作经验,2019年辞去公职后,李泞君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刑事辩护中。她只办刑事案件,也只研究刑事案件。这份专注,让她在遂宁刑事律师中形成了鲜明的专业标签。
她的履历中,有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遂宁市安居区监委特约监察员、四川省律协刑事辩护协会委员、遂宁市律协理事、遂宁市律协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也曾获得“遂宁市优秀公诉人”“全市检察机关未检业务标兵”“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遂宁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第三届四川省“十佳辩护词”提名、2025年四川省律协刑辩协会“优秀案例”,则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她在刑事辩护实务中的积累。
刑事辩护不是靠口号,而是靠一个个案件磨出来的。李泞君办理过大量刑事案件,其中不少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甘某某运输、贩卖毒品案,从二审开始提供免费援助,当事人一审被判处死刑,她介入后提出同案犯作用不清、上下家地位不明等辩护意见,案件发回重审,最终死刑改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保住了当事人的性命。罗某某故意杀人案,同样是法律援助案件,一审建议量刑十二年,她当庭提出当事人系从犯、被害人具有严重过错,获法院采纳,刑期降至八年。
经济犯罪领域,她也有不少值得关注的经验。王某某行贿案,通过某国有公司负责人向正厅级国企领导行贿1000万,经辩护取得缓刑。谢某某受贿案,作为企业家与某地级市纪委副书记共同受贿500万,经过辩护成功认定自首,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降为五年九个月。杨某某受贿、行贿案,她提出行贿行为在案发前当事人配合监察机关调查时就已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辩护意见得到公诉机关采纳,行贿罪量刑为拘役,与受贿罪数罪并罚后直接被吸收。
在新型犯罪和常见多发犯罪中,李泞君的辩护思路同样清晰。张某某危险驾驶案,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80mg/ml且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她通过对鉴定意见的有效质证,最终实现不起诉,帮助当事人保住了事业编制,该案被第三届四川省“十佳辩护词”提名。张某组织卖淫案,公安机关指控罪名为组织卖淫罪,她从“管理、控制”行为的实质入手,论证当事人的行为仅为日常职务行为,不构成组织卖淫罪,最终罪名变为介绍卖淫罪,刑期由五年以上降为一年二个月,该案获评2025年四川省律协刑事辩护协会“优秀案例”。王某某组织卖淫案,当事人为足浴场所股东之一,经过辩护成功认定从犯、自首,并充分运用其民营企业家身份,最终不起诉。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开设赌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她也积累了大量实务经验。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当事人作为公司挂名法人,通过融资公司吸收公众存款2000万,她发现当事人仅在借款协议上签字,未实施其他行为,一审提出其虽系法定代表人但作用最小、系从犯,获法院采纳,判处缓刑。陈某某开设赌场案,公诉机关最初告知量刑建议为五年,她提出当事人不是“代理”而是提供筹码兑换的“银商”,且与赌博平台提供者、上级总代理等构成共同犯罪,均系从犯,该二点辩护意见被写进起诉书,最终二人均被判三缓四。赵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涉案金额800余万元,她通过对司法会计鉴定意见的有效质证,在审判环节将金额降至500余万元,有效降低了三倍公益赔偿和退赃金额。
这些案件只是她办理的众多刑事案件中的一部分。从毒品犯罪到经济犯罪,从传统侵财犯罪到网络赌博、组织卖淫等新型犯罪,李泞君始终坚持以证据为核心,以法律为准绳,在每一个案件中寻找辩护空间。她常说,刑事辩护没有捷径,只有把案卷读透、把证据吃透、把法律用准,才能真正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在遂宁,刑事辩护律师李泞君的名字,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知晓。她用自己的专业和坚持,在刑事辩护这条路上稳步前行,为当事人守护着合法权益,也为遂宁刑事辩护行业树立了一个值得关注的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