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经验丰富,专注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2026-10-15
在当今社会,法律问题无处不在,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一个专业的律师往往能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枣庄市的赵子龙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成为了众多当事人的首选。
赵子龙律师简介
赵子龙律师是一名党员,现任山东尚群律师事务所主任。他于2006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并在2008年通过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自2009年起,赵律师取得了专职律师执业证书,至今已有十七年的执业经验。他在枣庄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风险专业委员会担任副主任,同时还是薛城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团成员、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赵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商事纠纷领域,以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办理了千余起民商事诉讼和刑事辩护案件。其中,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和张某某涉嫌妨碍公务案均获无罪释放,另有数十起案件通过精准辩护取得不起诉、撤案、缓刑或显著从轻判决等良好效果。
经典案例
周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获不批准逮捕并取保候审
案情简介
周某因帮助朋友处理债务纠纷而卷入刑事指控。2026年4月某日晚,周某及其朋友前往枣庄市涉案院落寻找特定车辆,过程中发生了冲突。事后,周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办案过程
赵子龙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鉴于案件处于报请批准逮捕的关键窗口期,赵律师迅速制定了辩护方案。经过多次沟通与专业论证,检察机关采纳了赵律师的意见,对周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辩护思路
赵律师认为,周某的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即便认定构成犯罪,其亦系从犯且具有多项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符合逮捕条件。因此,请求检察机关对周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李某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获不予批准逮捕及撤案处理
案情简介
李某某因售卖游戏外挂卡密获利10余万元,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刑事拘留。
办案过程
赵子龙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李某某,详细了解了其接触外挂的背景、主观认知、获利情况及外挂程序的具体功能等关键事实。赵律师认为李某某主观恶性较小,涉案外挂程序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尚需进一步鉴定。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赵律师的意见,对李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并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到期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本案作出撤案处理。
辩护思路
赵律师认为,涉案程序性质及情节尚未查实,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不具备逮捕的社会危险性条件。此外,李某某系初犯且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符合取保候审及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定条件。本案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嫌疑人家庭特殊困难,无继续羁押必要。
成功案例
无罪释放 / 撤案 / 不起诉
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兰陵县公安分局)——无罪释放张某某涉嫌妨碍公务罪(薛城区人民检察院)——无罪释放
鲍某某涉嫌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遵义市凤冈区公安局)——取保候审后撤案
邓某某涉嫌非法制造枪支案(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区分局)——取保候审后到期撤案
李某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薛城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后到期撤案
孙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薛城区公安分局)——撤案
袁某某涉嫌提供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薛城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后到期撤案
赵某涉嫌非法拘禁(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后不起诉
付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后不予起诉
邢某某涉嫌非法采矿案(山亭区公安局)——不起诉
裴某盗窃罪(薛城区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
孟某某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后不起诉
张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大方县公安局)取保到期撤案
郭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薛城区公安局)取保到期不起诉
成功争取缓刑
李某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一死亡两重伤,河北省肃宁县人民检察院)——缓刑彭某涉嫌伪造金融凭证罪(薛城区人民检察院)——缓刑
任某涉嫌故意伤害罪(重伤,薛城区人民检察院)——缓刑
石某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缓刑
卞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2.88亿元,微山县人民检察院)——缓刑
刘某某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涉案近千万远,济宁市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后缓刑
赵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薛城区人民检察院)——缓刑
王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薛城区人民法院)——缓刑
于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薛城区分局)——取保候审后缓刑
徐某涉嫌聚众斗殴罪(薛城区人民法院)——缓刑
张某某涉嫌非法采矿案(薛城区人民检察院)——缓刑
童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涉案300多万,薛城区人民法院,判处缓刑)
实刑但显著从轻 / 改变罪名 / 二审改判
杨某东涉嫌非法经营罪(公安部挂牌督办,涉案1.9亿元,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判处二年十个月,罚金100万元张某某涉嫌非法转让土地罪(微山县人民检察院)——判决从四年减至十八个月
张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判处七年
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薛城区人民检察院)——二审改判罚金打掉部分
刘某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公诉十年以上,河南省安阳市检察院)——判处七年
崔某某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公诉八年,微山县人民检察院)——改变罪名减轻,判处二年十个月
王某某涉嫌柬埔寨诈骗(量刑建议四年,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判处二年十个月
王某涉嫌强奸罪(既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赵某涉嫌强奸罪(轮奸、既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判处四年
周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跨四省主犯,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判处四年,罚金四万元
曹某涉嫌强奸罪(被害人未成年,泰安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处三年
王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涉案近亿元、有前科,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判处三年,扣押越野车二审返还
李某网络猥亵幼女(枣庄市第一案,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曹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涉案236万元,连云港市公安局泉山区分局)——判处三年一个月
成功取保候审
马某某涉嫌强奸幼女案(薛城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秦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薛城区公安局)——取保候审
黄某某涉嫌盗窃罪(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
高某某涉嫌串通投标罪(高新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
张某涉嫌提供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薛城区公安局)取保候审
孙某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薛城区公安局)取保候审
结语
赵子龙律师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在无罪释放、撤案、不起诉,还是在争取缓刑、从轻处罚等方面,赵律师都展现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面临法律问题,不妨寻求赵子龙律师的帮助,相信他会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