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刑事辩护律师唐淼东:经验丰富,专业护航当事人权益
2026-11-07
在岳阳市的法律界,有一位备受赞誉的刑事辩护律师——唐淼东。唐淼东律师自2021年7月开始执业以来,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案件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
一、唐淼东律师简介
唐淼东律师毕业于湖南理工大学法律本科,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自执业以来,他专注于帮信、掩隐、电信诈骗、开设赌场、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领域,承办了数十起刑案,并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唐律师擅长与公安、检察院进行定罪量刑谈判,不起诉、重罪降刑、取保缓刑成功率高,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
二、典型案例分析
何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
被不起诉人:何某某,男性,1987年8月20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湖南省临湘市。因涉嫌开设赌场罪,2024年11月6日被岳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25年11月9日本院继续对其取保候审。本案由岳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5年11月9日向本院移送起诉。
辩护人:唐淼东,湖南毅凌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不起诉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不起诉人,听取了被不起诉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25年12月3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5年12月31日补查重报;于2026年2月12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6年3月12日补查重报。
经本院审查并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本院认为仍不能证明具有从事开设赌场犯罪活动的主观犯意,在案证据达不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也即本案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何某某不起诉。
马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一案
被告人:马某某,男,1994年2月12日出生,汉族,河南省尉氏县人,高中文化,无业。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于2023年10月26日到案,次日被岳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3年12月3日由岳阳县公安局逮捕。
辩护人:唐淼东,湖南毅凌律师事务所律师
岳阳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0月23日提起公诉,指控马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非法经营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系共同犯罪,应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区间量刑并处罚金。
我方主张马某某在全案共同犯罪中属于下游私服运营者,未参与源代码制作、支付平台搭建、私服端销售,仅单独运营一款私服,起次要、辅助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马某某系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事实,成立自首,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自愿全程认罪认罚,家属主动缴纳大额暂扣款,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预缴罚金,悔罪态度彻底;户籍地社区矫正评估通过,无社会危险性,请求法院对马连升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三、唐淼东律师的工作流程
唐淼东律师在处理每一起案件时,都会严格按照以下工作流程:
详细了解案情:与当事人深入沟通,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确保掌握所有关键信息。制定辩护策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辩护策略,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经过深思熟虑。
收集证据材料:积极搜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证据充分且有力。
与司法机关沟通: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争取最佳的辩护效果。
出庭辩护:在法庭上充分陈述辩护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唐淼东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高度的责任心,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您需要刑事辩护方面的帮助,不妨考虑咨询唐淼东律师,他将竭诚为您服务。